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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5年12月04日 |
| 标 题: ****关于《**市**区450802-Z03-D01独立地块详细规划》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贵政函〔2025〕199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22日 |
******局:
你局《关于批准**市**区450802-Z03-D01独立地块详细规划的请示》(贵自然资报〔2025〕47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市**区450802-Z03-D01独立地块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详细规划》)编制成果有利于科学指导**平**国家森林公园南侧相关项目建设,为规划管理提供法定依据,原则同意《详细规划》。
二、同意《详细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本次规划的用地规模为14.5152公顷,其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0.4545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4.8002公顷,公用设施用地0.091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8.2679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9010公顷。
三、同意《详细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布局、各地块的用地性质、规划管控规则及各项控制指标。
四、在《详细规划》批复前已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用地或已取得土地划拨决定书的建设项目,除涉及公共利益需要外,其后续规划许可与管理仍可按原确定的规划条件执行。
五、《详细规划》批准后,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广泛宣传,认真按照规划组织实施,加强规划管理,确保规划的落实,并及时将《详细规划》数据库叠加到我市规划“一张图”实施监******厅备案。
附件:**市**区450802-Z03-D01独立地块详细规划
****
2025年12月4日
(此件删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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