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2月22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征求意见日期为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23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两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4-****007
传 真:0534-****007
通讯地址:**市**县建设街南首1789****环境局**分局
邮 编:2537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年产2000吨防火泥扩建项目 | ||
| 1 | 建设单位 | **嘉****公司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石佛北大街1789号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丽景****公司 |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省**市**县石佛北大街1789号,利用1#生产车间二层闲置区域建设本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000m2,建筑面积1000m2,投资300万元建设**嘉****公司年产2000吨防火泥扩建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年产2000吨防火泥。 | |||
| 污染防治措施 | 1、本项目加热搅拌工序产生的VOCs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依托现有)处理后由一根不低于15米排气筒(依托现有)排放;上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过控制上料高度、严格人工操作后无组织排放;加热搅拌工序未收集完全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2、项目无生产废水的产生及排放,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县****公司进行深度处理。 3、厂区内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用建筑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后,再经厂区距离衰减。 4、项目废防水粉包装袋和废红土包装袋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外售综合利用,废石蜡包装桶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后由厂家回收,活性炭吸附装置维护产生的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固体废物排放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相关标准要求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