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司所属荒料处置项目
| 项目标题 | 五****公司所属荒料处置项目 | ||
| 起始日期 | 2025/12/23 9:00:00 | 期满日期 | 2026/1/6 17:00:00 |
| 所属乡镇 | 不限 | 项目状态 | 挂牌公告 |
| 项目类型 | 资产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价格 | 690.75万 | ||
项目简介
资产转让信息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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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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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五****公司所属荒料处置项目 |
0.0225万元/m3 |
690.75万元 |
2025年12月23日至2026年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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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五****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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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 址 |
**省**市**县街头镇**大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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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类型 |
□全民所有制企业 √****公司 □****公司 □集体所有制 □合伙企业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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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五****公司所属荒料处置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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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地 |
**县街头镇222省道以西矿山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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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明细 |
详情见附件(可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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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权隶属 |
□A.央属 □B.省属 □C.市属 √D.区属 □E.集体 □F.民营 □G.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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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性质 |
√ A.国资 □B.非国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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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
1、该项目包含3个标的。详情见附件。 2、该项目标的物为施工方基建期产生的荒料(与治理权和治理区域无关),施工方基建期完成,矿产品清运完毕后形成的边坡、开采平台,转让方无偿收回。 3、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该资产后,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并自行承担资产开采、装卸、运输等费用;对施工过程中所需的设备、设施、水电等有权更**更换,更**更换费用自行承担。 4、矿产品不足10万m3的施工区,施工期限为45日,完成整治平台并清运;超过10万m3的,施工期限每10万m3增加45日。开工日期以转让方发布的开工通知为准。每10万m3施工清运周期为45天;如超过规定时间未完成施工和清运,最长可**15日;未完成方量按5元/m3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如15日以内仍未完成的,转让方将单方面终止合同(如遇政策原因停产,期限顺延)。 5、在成交后7日内进场,对于存在纠纷的情况下,转让方协助化解,如7日内无法化解,退还保证金,解除合同,标的物由转让方统一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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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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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件名称 |
《****会议纪要》〔2025〕第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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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日期 |
2025年9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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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德恒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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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五****公司 |
√A.核准 □B.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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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备案)日期 |
2025年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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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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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报告文号 |
鲁德恒日咨[2025]字第1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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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评估值(万元) |
0.0225万元/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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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69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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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款支付方式 |
√ A.一次性付款 □B.分期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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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该项目所涉及的各项税费,由受让方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2、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该项目后,施工人员须接受转让方和主管部门的管理。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成功受让该项目后,须自行协调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情况,且相应的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该项目后,需按照成交价格的10%向转让方缴纳履约保证金,资产运输完毕后无息退还。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15日内交齐剩余所有费用并签订相关合同,逾期未缴纳相关费用或未签订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项目将重新挂牌交易。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通知开工之日起,30日内仍未开工的,合同自行解除,且不退还相应的履约保证金,项目将重新挂牌交易(如遇政策原因停产,期限顺延)。 7、处置方所要求的其他条件,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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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 |
√ A.是(放弃或不涉及) □B.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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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承租 |
□ A.是 √B.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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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经****会议纪要〔2024〕5号决定,竞买资格:1、意向受让方须持有2020年以来的管理治理费收据;2、意向受让方须具备法人资格,自然人及非法人组织不具备受让条件;3、意向受****公司审核确认不存在任何债务问题的说明(进场前必须交清欠款和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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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交易标的物进行过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挂牌项目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交易标的物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转让方不承担本项目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拒不受让或转让该项目,否则视为违约,并扣除交易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非因委托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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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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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金额(万元) |
207.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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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期限为挂牌信息公告截止日的17时前(优先划入以下账户:户名:五****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账号:370********050161493;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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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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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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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A.自动延牌,按照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 个周期。 √ B.到期撤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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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定时报价期 |
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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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价幅度 |
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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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续报价周期 |
1.5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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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底价 |
690.7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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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信息 |
联系单位 |
五****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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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杜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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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0633-****9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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