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庐政办发〔2023〕52号)和《关于印发<2024年度**县推进质量强县和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庐市监质〔2025〕2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度**县推进质量强县和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补助资金的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详情见附件)。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22日至12月26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如有异议,****监局反映,联系电话:0551-****6713。
附件:(质量部分)2024年**县推进质量强县和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补助资金公示表.doc
(标准部分)2024年度**县推进质量强县和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补助资金公示表.docx
(知识产权部分)2024年度**县推进质量强县和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政策补助资金公示表.xls
****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