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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
关于五****人民医院三期项目手术室空调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招标编码:****)的变更内容澄清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六)报价说明第6.1条关于预付款内容:“本合同招标空调设备排产日之前5天,甲方应将甲方当期需求计划单上采购空调设备总额的30%,作为第一期款预付给乙方,预付款等额抵扣结算款。”变更为:“本合同招标空调设备排产日之前5天,甲方应将甲方当期需求计划单上采购空调设备总额的30%,作为第一期款预付给乙方,预付款等额抵扣结算款,且在甲方支付预付款前10天内乙方需开具同等金额见索即付、****银行保函,此为预付款保函,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起,至其被全部抵扣或返还止。”
2、合同初稿(中小企业版及非中小企业版)第10.2条付款方式第一段关于预付款内容:“本合同招标空调设备排产日之前5天,甲方应将甲方当期需求计划单上采购空调设备总额的30%,作为第一期款预付给乙方,预付款等额抵扣结算款”变更为:“本合同招标空调设备排产日之前5天,甲方应将甲方当期需求计划单上采购空调设备总额的30%,作为第一期款预付给乙方,预付款等额抵扣结算款,且在甲方支付预付款前10天内乙方需开具同等金额见索即付、****银行保函,此为预付款保函,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起,至其被全部抵扣或返还止。”
3、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25-12-30 15:00:00 (**时间)标书代写
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人:****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