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
2.项目名称:**银行2026年应用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一名称:ACS 综合前置系统2026 年维保服务项目
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元):1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提供ACS 综合前置系统2026 年维保服务。
备注:/
标项二名称:电话银行2026年维保服务项目
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元):1328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银行2026年维保服务。
备注:/
标项三名称:票据系统、分布式微服务平台、现金管理系统2026 年维保服务项目
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元):3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提供票据系统、分布式微服务平台、现金管理系统2026 年维保服务。
备注:/
4.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632800.00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银行应用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有效防范信息安全风险,切实提升业务系统服务能力,对现有系统进行维保服务。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项,分别为:标项一: ACS 综合前置系统2026 年维保服务项目,标项二: 电话银行2026年维保服务项目,标项三: 票据系统、分布式微服务平台、现金管理系统2026 年维保服务项目,为保证采购项目与原采购项目技术功能需求一致或配套等要求,建议从原开发商处采购。
依据《****国资委 ****财政局 ****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的指导意见》(绍市国资〔2025〕19号)附件 六“2.为了保证将采购项目与原采购项目技术功能需求一致或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的”,建议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进行招标。
鉴于上述理由,本项目建议向标项一:金电信息科技****公司;标项二:信****公司;标项三:****公司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标项一:
名称:金电信息科技****公司
地址:**市**区宏都路2号院1号楼1层
标项二:
名称:信****公司
地址:**市**区**大道3888号信雅达科技大厦
标项三:
名称:****公司
地址:**市**区滨兴路1888号43层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2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监督单位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兴南路1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思颖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3191
质疑联系人:徐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5-****58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越**兰江路11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鲁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1480
质疑联系人:李露娜
质疑联系方式:0575-****1480
3.监督单位信息:
名称:****纪委**市监委驻****纪检监察组
地址:****兴南路1号
传真:/
联系人:张磊
监督投诉电话:0575-****3494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