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采购项目名称:****桂语云境项目。
1.2 采购人:****桂语云境项目经理部。
1.3 采购项目资金:自有。
1.4 采购项目概况:桂语云境项目,位于**市西咸新区空港**,规划占地面积52870m2,其中规划有高层7栋、叠拼15栋、幼儿园1栋、配套/商业中心1栋、社区综合用房1栋,共计25栋单体建筑,毛坯交付,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项目。本项目承接1-25#以及附属车库范围内的桩基工程、支护工程、主体结构、土方回填、砌体工程、屋面工程、防水工程、水电安装及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总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
2.2 服务期限: 自收到招标人完整有效竣工结算一审资料之日起90天内中标人进行审核,并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并将审核结果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应在收到中标方出具的审核结果之日起14日内进行确认或提出书面意见,未在约定时间内确认或提出书面修改意见的视作认可审核造价。招标人确认同意的,则中标人审定的价款为双方竣工结算价款的最终依据;如招标人不同意的,双方针对争议部分进行核对和协商;经核对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部分,双方共同****管理部门进行解释和协调解决,经以上协商仍不能解决的依法向工程****人民法院起诉。
2.3 服务地点:项目所在地。
项目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企业重大商业秘密,不适宜竞争性采购。
□因抢险救灾、事故抢修等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需要紧急采购。
□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
□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一家。
£为保障重点战略物资稳定供应,需签订长期协议定向采购。
£****集团、公司内部协同要求。
¨国家有关部门文件明确的其他情形。
4.1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办理一次结算 ,本合同办理结算需乙方出具工程造价书后,中标方为招标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0日内,合同办结。
4.2付款方式:招标方与中标方双方无付款,全部合同价款支付为本项目建设单位扣除招标方造价后向中标方支付。
4.3履约保证金: 无
4.4质量保证金: 无
4.5其他情况: 无 。
供应商名称:******公司。
供应商资格情况:经营范围包括造价咨询。
推荐理由:满足项目要求。
采购清单:(列出采购的清单、单价、数量、总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作内容 | 单位 | 工程量 | 不含税单价 | 合价 |
1 | 桂语云境项目 | 竣工结算一审咨询费 | 项 | 1 | 141509.43 | 141509.43 |
不含税小计 | 141509.43 | |||||
税金(税率6 %) | 8490.57 | |||||
含税合价 | 150000 | |||||
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26日。
监督机构名称:****
举报电话: 029-****1461
举报邮箱:/
无。
(注: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采 购 人:****桂语云境项目经理部
地 址:**省**市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邓蝶
电 话:173****6539
电子邮件:****@qq.com
2025年12月23日
| 1 |
| 1 | 工程咨询服务 | 6% | 1.****0000 | 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