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坝镇石坝大道(美丽示范主街)风貌管控及道路优化提升项目

审批
广东-惠州-博罗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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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坝镇石坝大道(美丽示范主街)风貌管控及道路优化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政府:
报来《石坝大道(美丽示范主街)风貌管控及道路优化提升项目申请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博办会函〔2025〕187号)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实施石坝镇石坝大道(美丽示范主街)风貌管控及道路优化提升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10-441322-04-01-560768)。项目位于石坝镇石坝大道。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拟对石坝镇石坝大道道路两侧风貌进行提升。石坝镇石坝大道沿线3.50公里,双向两车道,红线宽度9-12米,设计时速20km/h,为四级公路,拟对沿线260栋建筑外立面风貌提升24298平方米,道路沥青罩面25480平方米。涉及外墙清洗刷漆、门窗清洗更换、加建窗格,空调罩,对门店招牌进行微改造、铝塑板压顶、沥青罩面、人行道等。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1172.44万元,其中:工程费992.7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3.90万元、预备费55.83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上级资金补助外,不足部分由镇财政统筹安排。
四、项目开工建设前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并按自然**部门意见(博自然资函〔2025〕2307号)要求完善相关用地手续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工程节能方案要求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后方可开工建设。
五、本文由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在2年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向我局提出延期开工申请,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开工建设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改革局,黄剑波常委、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局、****建设局、县统计局、县人社局、****管理局、****分局、****中心****中心。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门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委员会令第16号)、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审核工作指南》(惠市发改函〔2019〕519号)有关规定,核准项目建筑工程采用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估算金额低于法定要求,由你单位依法依规自行确定是否招标,核准项目其他按照市、县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