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松岭门至沈阳段工程(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审批
辽宁-沈阳-浑南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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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高速公路松岭门至**段工程(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25年12月23日

**至**高速公路松岭门至**段工程(重大变动)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我单位委托****编制《**至**高速公路松岭门至**段工程(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经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获取方式

《**至**高速公路松岭门至**段工程(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书》电子版网络链接: https://pan.**.com/s/1jXr5Ml9jGSZn111Fj4Q7vg ,提取码: fc6d。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联系。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工程有环境影响评价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公示期间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财产、就业等与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环评公参内容)。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公众应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会公开。

公众参与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省**市**区白**路1-12号**数字经济产业园F12号楼

邮编:110005

联系人:吉亮

电话:173****1038

五、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地址:**市**区西土城路8号

邮编:100088

联系人:张工

电话:010-****0304

电子邮箱:****@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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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2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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