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关于2025年12月2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审批
云南-曲靖-马龙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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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关于2025年12月2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23 09:3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3日—2025年12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126

通讯地址:**市**区**路 邮编:655199

附表:****38吨燃煤备用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信息

项目名称

****38吨燃煤备用锅炉项目

建设地点

******园区鸡头村片区****厂区内

建设单位

****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本****园区鸡头村片区****厂区内,地理坐标为东经103°32′58.366″,北纬25°26′40.238″。

本项目利用厂区已批复及验收现有20t/h燃煤备用锅炉房内西北侧闲置空地,占地面积1682m2,**1台38t/h燃煤备用锅炉与现有1台20t/h燃煤备用锅炉不同时使用(一开一备)作为厂区备用热源,并配套建设相关环保设施。部分环保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依托厂区现有,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及烟囱依托现有1台20t/h已建,本项目不新增。建成后与现有1台20t/h燃煤备用锅炉(不同时运行,一开一备)作为厂区备用热源,****集团供汽量不足时,为厂区提供备用热源。本项目年最大运行150d,每天运行24h,其中16h生产蒸汽,8h为蒸汽保温,则每天最大蒸汽产生量为608m3/d,年最大蒸汽产生总量为91200m3/a,1.25MPa,250℃。

本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环保投资332.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5.6%,于2024年04月23日进行投资项目备案,并于****改革局审批的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号(项目代码):2404-530321-04-05-209126。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根据调查,现有20t/h燃煤锅炉备用锅炉房为彩钢瓦大棚,本项目施工期内容主要为:在现有20t/h西北侧安装1套38t/h燃煤锅炉及配套设施,锅炉配套除尘、脱硝、脱硫设施建设,脱硫废水收集池建设、储煤库房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建设、尿素库房建设。本项目拟于2026年3月初开工建设,2026年9月底建设完成,施工期7个月。根据项目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排污环节识别,确定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有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项目施工工艺简单,施工期较短,施工期产生的环境问题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对环境影响小。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

废气:锅炉烟气(烟尘、SO2、NOx、汞及其化合物、林格曼黑度、氨)、储煤场粉尘、上料粉尘及运输粉尘。

废水:软水系统排污水、锅炉排水及脱硫废水。

噪声:燃煤备用锅炉主机、锅炉配套附属设备鼓风机、引风机、水处理设备、软化水箱、热力除氧器、除氧水泵、冷凝水循环泵、电动给水泵、框链除渣机、斗式提升机、水平皮带输送机)以及烟气处理设施设备噪声。

固体废物:锅炉灰渣、除尘器收集的粉煤灰、脱硫渣(脱硫石膏)、脱硫废水沉淀池污泥、废布袋、废包装袋、废离子交换树脂、反渗透废过滤膜、废润滑油、润滑油废油桶、废弃劳保用品及抹布。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机械尾气、焊接烟尘。

①施工扬尘:在开挖过程中,对脱硫废水收集池区域配套设置管道洒水降尘,并每天定期洒水降尘设施;及时清运开挖土石方;运输土方、建筑垃圾等车辆应采取密闭或遮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

②选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低排放工程机械,减少尾气中有害物质的排放;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避免因设备故障导致尾气排放超标。

③焊接烟尘治理措施:大棚内建设及设备安装产生的施工扬尘在厂房内自然沉降后及时清扫;采用低尘、低毒的焊接材料和焊条,减少焊接过程中烟尘和有害气体的产生,以及加强车间通风,焊接烟尘对环境影响较小。

2、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桶装收集后,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工序,综合利用,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依托现有项目已建化粪池厌氧发酵处理后全部用于周边农作物施肥,综合利用,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合理安排施工期间,禁止在中午(12时至14时)、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建筑施工作业;②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及时间,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高噪设备,把施工机械噪声影响减至最低;③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做到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④对于运输车辆噪声,应限制车速,减少夜间运输量,在靠近居民区附近时应限速,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保养,减少或杜绝鸣笛,合理安排运输路线。

施工期产生的噪声经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后对周边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

4、施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其中废弃土石****政府指定集中处置点;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在厂区定点堆放,能回收利****收购站,不能回****政府指定点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入厂区垃圾桶,日产日清,随现有项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1台38t/h燃煤锅炉,其中废气污染物主要为装卸粉尘、储煤粉尘、运输粉尘、锅炉燃烧废气以及逃逸氨。

锅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SNCR+二级除尘(一级多管陶瓷除尘+二级脉冲布袋除尘)+双碱法湿法脱硫”处理后,建成后与现有20t/h燃煤备用锅炉共用1根废气排气筒(排气筒高度45m,出口内径1m)排放。其烟尘、SO2、NOx、汞及其化合物、林格曼黑度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排放速率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要求45m高排气筒(35kg/h)对应排放速率限值要求。

其锅炉烟气污染物治理设施均属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953-2018)表7锅炉烟气污染物防治可行技术,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且采用的废气治理措施不属于2025年《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中低效类技术。

其中装卸粉尘、储煤粉尘、运输粉尘经抑尘措施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无组织废气管控措施如下:

(1)在锅炉房西北侧建设1栋1层半封闭大棚(顶部设置为彩钢瓦顶棚,仅在原料堆棚西南面设置3个物料进出口,其余面均为彩钢瓦墙体)。同时对储煤库房地面进行水泥硬化,大棚顶部将设置喷雾降尘喷头,喷雾降尘。

(2)炉渣及除尘灰经袋装收集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外售砖厂用作制砖原料综合利用。

(4)生石灰干粉由罐车直接运送到厂内,送入粉仓,其中加料斗和转运点采用全封闭式,在粉仓下部经人工或者给料机直接供熟化池;氢氧化钠选用袋包装粉末,送入仓库储存,定量供给至钠碱搅拌罐;尿素选用袋包装粉末,送入仓库储存。

(5)燃煤经水平封闭式皮带输送机,输送至封闭式储煤仓,再由1台斗式提升机从炉前送入锅炉内,全过程均采用封闭输送,且设置于半封闭式储煤库房内,有效抑尘上料粉尘产生及排放。

(6)对厂区运输道路定期清扫,定期洒水抑尘。

本项目采取的无组织废气措施均满足《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953-2018)表8锅炉排污单位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无组织颗粒物能满足厂界组织监控浓度限值,对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

本**项目软水制备废水及燃煤锅炉排污水依托现有20t/h燃煤备用锅炉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本项目脱硫补充、储煤库房抑尘及冷却循环水补充水量,不外排。脱硫废水经再生池及再生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3、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锅炉采取消音减振措施,鼓、引风机间采用消声进风口,鼓风机加盘式消声器;循环水泵设置防震基座,水泵进出水管采用橡胶软接头;对强噪声源所在的泵房、引(鼓)风机房,在墙体和顶棚均安装吸声结构,吸收和降低反射声强度,达到降噪效果;烟风管道布置合理,使介质流动畅通,减少空气动力噪声在烟道与锅炉排气出口连接处安装排气消声器;在排汽放空汽阀上安装消声器,吹管及放空时间应安排在昼间等措施进行降噪。

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运营后厂界噪声昼间、夜间最大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要求;且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项目运营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可接受。经采取措施后,项目运营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及处置措施

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

本项目拟在**38t/h燃煤备用锅炉西北侧**1间建筑面积为100m2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用于暂存产生的废弃包装袋、锅炉炉渣、除尘灰。其建设严格执行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地面按一般防渗区设置,同时具备防风、防雨、防晒等环境保护要求。

锅炉炉渣、除尘灰收集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外售砖厂用作制砖原料综合利用;废弃包装袋收集,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回收站,综合利用。

②脱硫石膏收集池

本项目拟在脱硫塔北侧**1座脱硫石膏收集池,最大贮存量为30t,用于临时贮存脱硫石膏及脱硫废水沉淀污泥,其建设严格执行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

脱硫石膏及脱硫石膏收集池污泥暂存于脱硫石膏收集池,经自然晾干,外售砖厂用作制砖原料综合利用。

(2)危险废物暂存及处置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依托全厂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建筑面积10m2,最大贮存量10t。根据现场调查,该危险废物暂存间已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建设地面及内墙面护壁进行防渗处理,进行防渗、防风、防雨、防晒、防流失处理,防渗系数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并已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完善危险废物暂存间分区及悬挂标识标牌。

危险废物经专用容器收集,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3)生活垃圾

本项目劳动定员由现有职工调配至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故本**项目不新增生活垃圾,****公司已建生活垃圾收集点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妥善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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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说明








注:项目概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公众参与情况、****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机关填写。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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