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粮油仓储设备更新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9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作出以下修改:
1:重金属汞检测仪
将:2.3定量限:≤0.001ng/kg;(提供稻谷样品测量定量限清晰的实际谱图证明);改为:▲2.3定量限:当进样量0.1g时,定量限≤0.001μg/kg;(提供稻谷样品测量定量限清晰的实际谱图证明);
2:超高效液相色谱仪
将:1.5.4 基线噪音:≤±0.15*10-5AU
1.5.5 基线漂移:≤1*10-4AU/h
改为:1.5.4 基线噪音:≤±0.15*10-5AU
1.5.5 基线漂移:≤1*10-4AU/h
3:Lims实验室管理系统
将:▲1.5.5扦样点位绘制:根据扦样标准方法和规定(GB/T 5491-2025**府储备粮油质量检查扦样检验管理办法)要求,自动完成扦样点位分布设计、扦样点位图绘制功能,并导入到LIMS系统,存档并可随时查阅。(提供扦样分层布点示意图的移动终端全屏截图)
改为:▲1.5.5扦样点位绘制:根据扦样标准方法和规定(GB/T 5491-2025**府储备粮油质量检查扦样检验管理办法)要求,自动完成扦样点位分布设计、扦样点位图绘制功能,并导入到LIMS系统,存档并可随时查阅。(提供面积为700平方米、粮高6米的**仓扦样分层布点示意图的移动终端全屏截图(示意图须标明各点位到墙面的距离及每层层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23日
1.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财政局,联系电话:0817-****926,地址:****政府新区二号楼,邮编:637000。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标书代写
4.****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n/)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标书代写
名称:****
地址:**市**区驻春路188号
联系方式:181****0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市幸福镇宝莲路378号7楼2号(项目地址:**市**区玉秀路71号新风尚6栋10楼10-4号)
联系方式:180****057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斌
电话:180****0577
****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