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铅征书〔2025〕16号铅山县人民政府关于铅山县殡仪馆项目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预公告

审批
江西-上饶-铅山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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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文机关:******局
文件编号:
体 裁: 公告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文日期:2025-12-15
编号:铅征书〔2025〕16号********殡仪馆项目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预公告

编号:铅征书〔2025〕16号

********殡仪馆项目建设用地

拟征收土地预公告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征收**镇玉石村上钌组、下钌组、江家组,**镇柴家村冠盖组、新屋组、牌楼组、费家组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具体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一)所在图幅:涉及H50G090058一幅图(图幅号按1:10000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的图幅号编写)。

(二)涉及**镇玉石村上钌组、下钌组、江家组,**镇柴家村冠盖组、新屋组、牌楼组、费家组。详见拟征收土地红线图(附件)。(最终以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三)土地面积:约18.3354亩(最终面积以批准面积为准)。

二、征收用途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殡葬建设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安排

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9日,****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青苗、树木、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集体经济组织应组织相关权利人配合调查,调查结果由参与各方签字确认,同时对拟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参保情况开展调查。

不能参加土地现状调查的,应当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不能参加又不委托他人,或者到场参加调查又不签字确认的,由****申请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以及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四、有关要求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或者相关权利人应当根据调查工作的安排配合做好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等工作。

(二)自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改建、扩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种树、种草或者种植其他作物等;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30日。

预公告同时在****网站予以公告,网址:www.****.cn。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联系单位:******局

联系地点:资产管理服务股

联系人员:祝振华

联系电话:159****2728

****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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