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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年 第9号),现将《国道 209 **花南、**花西互通工程(临时沥青拌合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3日至2026年1月21日(共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国道209 线**花南,**花西互通****办公室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自主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电话:138****8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