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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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询比价公告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询比价
发布时间:2025-12-23 09:27:19
****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 询比价基础信息
询比价编号:****
采购单位:****
报名截止时间:2025-12-26 10:00:00标书代写
报价截止时间:2025-12-26 14:00:00标书代写
咨询截止时间:2025-12-26 11:00:00标书代写
价格开启时间:2025-12-26 14:00:00标书代写
采购类别:其他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
标书费: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标书费****)
标书费收款账户: //
保证金: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
保证金收款账户: //
┃物料清单
|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
金融服务 |
|
1.000 |
项 |
承兑或电汇 |
金隅红树林 |
|
收货地址: **市**市市辖区**区西三旗街道**市**区建材**路27号智造工场N3楼二层红树林办公区
┃详情描述
| ****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采购公告 一、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单位必须是在中国国内正式注册,具****公司(企业)。 2、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严格落实《****总局关于加强非车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严格执行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不得通过特别约定、批单、协议、备忘录等方式实质改变经备案的保险条款责任,不得通过违规拆分保险标的、拆分保险金额、更改被保险人属性、更改标的使用性质、提高或降低免赔额(率)等形式变相调整保险费率。保证保险合法有效。 二、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30日内一次性付款。 2、付款前需开具6%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合同的服务期限 年度服务合同,服务期限2026.1.1-2026.****.31 四、主要工作内容、要求、清单 1、服务覆盖范围及要求: 承保区域: ****(储存/处置危险废物企业)及外围10公里范围内,各驻场服务点,详细地址见下表:
| 序号 |
名称 |
详细地址 |
营业范围及性质 |
备注 |
| 1 |
**** |
**市**区马池口镇昌流路157号 |
收集、贮存、处置有毒有害废弃物(以经营许可证为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批发润滑油;批发机械设备;环保设施运营技术服务;大罐清洗(不在**地区开展清洗活动);批发回收萃取的燃料油(需国家批准经营资质的汽油、柴油、煤油等成品油除外);批发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 2 |
****公司 |
**市**区**路8号 |
|
危险废物暂存场所,产权属于**奔驰。****公司在**奔驰进行驻场服务,负责其危险废物的分拣、包装等工作。 |
| 3 |
****公司****工厂 |
**市**区融兴北二街1号附近 |
|
危险废物暂存场所,产权属于**奔驰。****公司在**奔驰进行驻场服务,负责其危险废物的分拣、包装等工作。 |
| 4 |
****公司****工厂 |
**市**区融兴北二街1东南方向130米 |
|
危险废物暂存场所,产权属于**奔驰。****公司在**奔驰进行驻场服务,负责其危险废物的分拣、包装等工作。 |
| 5 |
****公司**工厂 |
**市**区昌金路赵全营段167 |
|
危险废物暂存场所,产权属于**奔驰。****公司在**奔驰进行驻场服务,负责其危险废物的分拣、包装等工作。 |
| 6 |
******公司 |
**市**区首都机场路2号 |
|
危险废物暂存场所,产权属于**飞机维修。****公司在飞机维修进行驻场服务,负责其危险废物的分拣、包装等工作。 |
| 7 |
****学园 |
**市**区生命园路29号 |
3个收集点,管委会出钱建设 |
****公司****学园进行驻场服务,负责其危险废物的分拣、包装、倒运等工作。 |
| 8 |
****公司MFA工厂 |
**市**区瑞和路18号 |
|
危险废物暂存场所,产权属于****公司。****公司进行驻场服务,负责其危险废物的分拣、包装等工作。 |
2、赔偿限额:
| 序号 |
内容 |
赔偿限额 |
| 1 |
累计赔偿限额 |
人民币800万元 |
| 2 |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
人民币800万元 |
| 3 |
每人每次赔偿限额 |
人民币150万元 |
| 4 |
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
人民币5万元 |
| 5 |
每次事故清污费用赔偿限额 |
人民币 200万元 |
| 6 |
每次事故法律费用赔偿限额 |
人民币300万元 |
| 7 |
累计法律费用赔偿限额 |
人民币300万元 |
3、免赔说明: (一)每次事故财产损失绝对免赔额为2000元或财产损失的5%,两者以高者为准; (二)每次事故清污费用绝对免赔额为2000元或清污费用的5%,两者以高者为准。 (三)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绝对免赔额100元; 4、附加条款:
| 附加条款名称 |
保额/限额 |
保险费 |
免赔说明 |
| 1 附加自然灾害责任保险条款 |
同主险 |
0 |
同主险 |
| 2 自有场地清污费用保险条款 |
同主险 |
0 |
同主险 |
| 3 附加盗窃抢劫责任保险条款 |
同主险 |
0 |
同主险 |
| 4 附加雇员人身伤害条款 |
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万元,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1万元,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限额为主险最高赔偿限额的10% |
0 |
同主险 |
| 5 附加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保险 |
每人每次事故限额5万元,每次事故及累计限额100万元。 |
0 |
同主险 |
| 6 附加生态损害赔偿 |
同主险 |
0 |
同主险 |
报价单盖章上传平台,未盖章按废标处理 |
┃联系人
高原 / 137****7156
宋经理 / 153****3310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举报邮箱:****@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