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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5********0055549 | 建设单位法人:张叶明 |
| 王冲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 ****县委招待所一楼 |
| 贵****水库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4-水库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690-D4690-其他水的处理、利用与分配 |
| 建设地点: | **省****县 **县猴场乡核桃冲 |
| 经度:105.56425 纬度: 26.30236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8-02-09 |
| 普环表审〔2018〕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8840.76 |
| 153.56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5********005554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禹勤****公司****公司 |
| ****0102MABQ91W14X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12MA6H9W747L | 竣工时间:2025-11-18 |
| 2025-11-08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2-17 |
| 2025-11-1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1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searchInfo?art_id=266637 menu_id=19326 |
| ****水库工程任务为集镇居民生活供水、农村人畜生活供水和灌溉;****水库正常蓄水位1388.0m,相应库容46.0万m3,死水位1378.0m,死库容9.3万m3,调节库容36.7万m3,校核洪水位1391.06m,总库容66.4万m3,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规定,工程规模为小(2)型,工程等别为V等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正常蓄水位1388.0m,相应库容46.0万m3,死水位1378.0m,死库容9.3万m3,调节库容36.7万m3,校核洪水位1391.06m,总库容66.4万m3。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大坝坝顶长89.89m、坝顶宽5.0m、坝顶高程1392.30m、最大坝高27.8m)、溢洪道(布置于大坝左岸,采用开敞式溢洪道,利用左岸山脊开挖形成,由引渠段、控制段、泄槽段、消力池段组成;引渠底板高程1386.00m)、放空底孔兼取水口(取水口布置于大坝右岸,采用岸塔式,兼有取水、放空、下放环境水的功能,管道埋于坝内,取水管进口高程1375.00m,在大坝下游出口设置闸阀室,闸阀室内分出管径为0.45m提水供水管、DN200自流供水管和管径为0.1m的生态放水管);****管理所(配套仓库、油库、修配车间、车库等)。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生态保护工程和设施的建设情况 项目工程建设严格控制施工用地,施工区域全部在项目红线范围内,对周围植被群落及动物生活环境影响较小。 ****水库,建成蓄水后,由于水位升高、水面扩大,对局部小气候会造成一定影响,由于水的热容性较大,升温、降温缓慢,水库水面水分蒸发,****水库周围的空气湿度,对生物分布、生境改良等影响趋于有利。 (二)污染防治和处置设施的建设情况 1.废水 施工期:施工期废水分为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按类型分类处置:初期基坑废水(水质与下查河天然水体一致)直接排入下查河;经常性基坑废水投加絮凝剂沉淀后,回用于大坝混凝土养护;砂石料加工、混凝土拌合系统废水经专用设施絮凝沉淀处理,全部循环用于生产,沉砂脱水后运至弃渣场填埋;含油废水(机械跑冒滴漏产生)集中收集,经沉淀、除油后用于施工区道路降尘。生活污水通过施工营地及作业区设置的旱厕处理,经腐熟后用于周边耕地、林地灌溉,不外排。 营运期:项目管理所产生的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排放量约0.48m3/d),管理所内已设置旱厕,生活污水经旱厕处理腐熟后,用于附近农田灌溉,不外排,避免对周边地表水体造成影响。 2.废气 施工期: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TSP为主)与机械燃油废气(CO、SO2、NO2)。建设单位通过优先选用低尘施工工艺与爆破技术、施工集中区非雨日洒水降尘、水泥等细颗粒材料密封罐车运输、选用合规施工机械及清洁能源油料、施工区周边种植绿化植被等措施控制污染,同时为施工人员发放防尘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有效降低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本项目为小(2)型水库,核心功能是集镇居民生活供水、农村人畜生活供水及灌溉,营运期无生产性废气产生;管理为当地村民,管理所不产生餐饮油烟。 3.噪声 施工期: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挖掘机、推土机、混凝土搅拌机等设备(声源强76-120dB(A))及爆破作业。通过选用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对高振动机械加装减噪装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在敏感区域设置限速禁鸣标识、为强噪声环境作业人员配备防护用品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居民及动物的干扰。 营运期:本次环境保护验收只针对枢纽工程、水库管理所、弃渣场、石料场、工业场地等,上述工程运行期无明显噪声源。 4.固体废物 施工期: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工程弃渣与生活垃圾。工程弃渣中,枢纽区弃石方全部运至指定弃渣场(配套M7.5浆砌石挡渣墙、截水沟等防护设施)堆放,灌区弃渣沿线路就近铺平处理,弃渣场堆渣结束后覆土绿化;施工人员生活垃****管理所设置的垃圾桶集中收集,每日清运至半封闭式垃圾收集池,定期与当地生活垃圾协同处置,无随意丢弃或遗留现象。 营运期:营运****管理所职工的生活垃圾,清运至当地主管部门指定处置点,无随意堆弃现象。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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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旱厕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 类标准 | 已落实 | 已监测 |
| 1 | / | / | 对排烟量较大的施工机械,安装消烟装置和尾气净化器,并制定施工区运输车辆排气监测方法和整套的管理办法;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对不同性质的岩石采用产尘量少的技术进行开挖,提倡采用湿法作业,工程露天爆破应尽量采用草袋覆盖爆破面,以减少爆破产生的粉尘;混凝土系统拌合楼等选用配备吸尘器,同时应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对于施工中使用的容易产生扬尘的泥沙等物料,应设简易棚或遮盖存放,避免露天堆放,减少扬尘扩散;运输车辆尽量采取遮盖、密闭等措施,减少抛洒;对施工现场人员,应佩带防尘口罩等措施进行防护,施工食堂设置油烟净化器,净化率达到60% | / |
| 1 | / | / | 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降低机械运行噪声;对振动大的设备使用减振机座;空压机等噪声值较高的施工机械尽量设置在室内作业;控制突发噪声,如爆破、打桩等,尽量避免在人群休息时发生;禁止夜间鸣放高音喇叭,在经过居民区及生活营地路段树立警示标志牌;通过合理的施工布置和作业时段,减少噪声对施工人员的影响;对上岗施工人员应配备防噪声耳塞、耳罩、防声棉、防噪声头盔等个人防护工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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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营运****管理所职工的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当地主管部门指定处置点,无随意堆弃现象。 | 营运****管理所职工的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当地主管部门指定处置点,无随意堆弃现象。 |
| 1 | 非施工区严禁烟火,严禁狩猎和垂钓等活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施工区严禁偷伐盗猎,严禁捕杀鸟类、蛇类、蛙类、两栖类等动物,避免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进入水体,要对施工机械运行方式和施工季节等进行严格设计在开挖、回填过程中采取表土和生土分放、分层回填并夯实,尽量不改变其原有的土壤结构;表层土壤应单独堆放,以便用于临时占地的回填覆盖,并覆盖防雨布,防止雨季雨水冲刷流失做好公路修建时的挖填方平衡、边坡开挖和防护等,渣场堆放应设置挡渣措施,修建排水沟等措施,减免对生态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结**土保持方案中所提出的生态恢复工程,依据项目总体规划方案和区域生境建设要求制定恢复目标,确定生态恢复方案 | 非施工区严禁烟火,严禁狩猎和垂钓等活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施工区严禁偷伐盗猎,严禁捕杀鸟类、蛇类、蛙类、两栖类等动物,避免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进入水体,要对施工机械运行方式和施工季节等进行严格设计在开挖、回填过程中采取表土和生土分放、分层回填并夯实,尽量不改变其原有的土壤结构;表层土壤应单独堆放,以便用于临时占地的回填覆盖,并覆盖防雨布,防止雨季雨水冲刷流失做好公路修建时的挖填方平衡、边坡开挖和防护等,渣场堆放应设置挡渣措施,修建排水沟等措施,减免对生态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结**土保持方案中所提出的生态恢复工程,依据项目总体规划方案和区域生境建设要求制定恢复目标,确定生态恢复方案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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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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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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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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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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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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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