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生态环境局普陀分局关于2025年12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
浙江-舟山-普陀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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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关于2025年12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发布日期:2025-12-23 09:32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六横田岙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

**省**市**区六横镇田岙村围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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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单回架空线路长度约1.0km,导线采用1×JL3/G1A-300/25,地线采用2根24芯OPGW复合光缆,**单回角钢塔4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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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生态环境:(1)尽量避开雨季施工。(2)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施工管理,规范施工,尽量减小塔基施工开挖范围,同时对施工开挖土方应采取临时拦挡及雨天覆盖等措施。施工完成后多余土方,应堆置于塔基周围整平,并采取工程及植物措施进行防护。(3)针对线路地形、地质情况,施工时,各塔位从现场基坑开挖、浇筑以及基坑回填和组立塔、放、紧等各工序,其施工用地必须全面规划,充分使用,而不要多处占用,避免大面积损坏自然环境、植被等,以防止水土流失。(4)基础开挖临时的土石方的堆放应严格按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处理。(5)线路塔位尽量利用现有的县乡公路、乡村水泥路和机耕路,减少施工临时占地。(6)优化施工方案:合理规划施工道路,尽可能使用现有的道路,减少对动物栖息环境的影响;严格控制塔基区施工范围,设置施工围栏,不得随意扩大,并严格划定施工人员、牲畜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植被造成碾压和破坏;减少大型施工机械的使用,避免对附近植被的破坏;对于施工过程中临时占用林地、耕地部分的表层土予以收集保存,便于施工结束后的植被恢复;严禁将施工过程中产生弃土、弃渣、废水等排入工程附近水体。(7)临时堆土,设置集中堆土点并做好防护,预防水土流失,妥善解决路基路面的排水问题,减少冲刷。对牵张场地一般选择较为平坦的荒地,注意文明施工对场地的保护,不得大面积砍伐树木、损坏林草。

水环境: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漫排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现场车辆冲洗和洒水抑尘,淤泥妥善堆放。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房屋既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现场粪便污水定期进行清运处置。

声环境:(1)合理布置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如因工艺需要必须夜间施工,应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到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办理相应手续,并提前公告附近居民。(2)在施工区域设置围挡,优先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正确操作,保证在良好的条件下使用,减少运行噪声值。(3)优化施工车辆的运行线路和时间,应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区域和噪声敏感时段,禁止鸣笛,降低交通噪声。(4)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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