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行政审批局文件江行审〔2025〕154号

审批
四川-德阳-中江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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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局文件 江行审〔2025〕1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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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12-23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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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2-23


****审批局

关于《**市凯州**(**县)小流域水污染治理及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的批复

**市凯州****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市凯州**(**县)小流域水污染治理及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已收悉。我局于2025年6月5****水利局会议室组织专家进行了审查,审查会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对《报告》相关内容进行了认真讨论,并由专家提出了审查意见。《报告》编制单位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对《报告》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后上报我单位。经研究,对《报告》批复如下:

一、总体评价

《报告》基础资料基本满足防洪评价要求,评价依据充分,防洪标准及评价范围基本合适,技术路线正确,内容全面,评价结论基本符合工程实际,基本满足《**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要求。

二、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市凯州**(**县)小流域水污染治理及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中的生态溢流堰、宾格石笼护岸工程,位于**市**县**镇阳关村**河上。**河径流主要来源于上游杨家湾堰塘及区间降雨,枯期来水量极少,不利于**市凯州**(**县)小流域水污染治理及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的实施及后期维护,需修建3座生态拦河堰保证河道水位,以达到净化水体的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2座生态溢流堰,改建1座生态溢流堰。1#**生态溢流堰顶宽3m,长5m,高0.5m;2#改建生态溢流堰顶宽3m,长15m,高1.1m配置1座1.1×1m的成品铸铁手动闸门;3#**生态溢流堰顶宽3m,长15m,高1.1m配置1座1.1×1m的成品铸铁手动闸门。

**宾格石笼生态护岸4.361km(左岸2.176km,右岸2.185km),护岸顶宽0.5m,高2m,迎水面坡比为0,背水面坡比为1:0.5。

本次评价报告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基准高程,平面坐标系采用CGCS2000坐标系。

三、河道演变

基本同意《报告》对涉河建筑物的河道演变分析及结论。

四、行洪论证与计算

基本同意《报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采用的论证技术路线,主要分析计算方法及成果。

(一)基本同意《报告》行洪论证评价范围。评价范围分为上下游两段:

1#评价河段横河距离为评价河段防洪标准水面线外10m,顺河距离为宾格石笼护岸修建长度2.184km(包含1#生态堰壅水影响范围),1#评价河段全长2.184km。

因2、3#堰距离较近,故2#评价河段横河距离为评价河段防洪标准水面线外10m,顺河距离为2#生态堰上游壅水影响范围560m,3#生态堰下游300m,2#评价河段全长1.7km。

(二)评价《报告》所采用的工程防洪标准、论证范围内河段及第三方防洪标准符合《防洪标准》GB50201-2014、《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规定。

生态堰工程设计洪水标准为5年一遇,宾格石笼属于护岸工程可不考虑防洪标准。论证范围内**河两岸保护区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三)基本同意《报告》工程河段设计洪水计算方法及成果。1#评价河段2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18.1m3/s,5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9.97m3/s。2#评价河段2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77.9m3/s,5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44.2m3/s。可供本次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使用。

(四)基本同意《报告》论证河段现状及建设后各级洪水水面线计算方法及成果。选择工程河道末端为控制断面,采用河道恒定非均匀流水面线方程式,向上游推算各频率洪水水面线的计算方法基本合适。

根据水面线分析计算,1#、2#评价河段在遭遇20年一遇设计洪水时,发生了洪水漫堤现象,本项目建前河道洪水发生漫堤,建后洪水依然会漫堤,漫堤原因是现状河道过流断面太小,不满足20年一遇洪水正常行洪。但本次工程作为生态修复工程,本身满足河道5年一遇防洪标准。

(五)基本同意《报告》对岸坡冲刷复核计算和满足规范要求的分析结论。经计算提出的工程河段流速和冲刷计算成果基本合理,对评价范围内各涉河建筑物影响分析结论基本合适。

1#评价河段岸坡冲刷深度在0.41~0.47m之间,根据《**市凯州**(**县)小流域水污染治理及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宾格石笼护岸基础埋深0.5m,满足冲刷要求。

(六)基本同意《报告》提出工程建设对河势影响分析的内容。

五、防洪综合影响评价

(一)基本同意《报告》提出本项目评价河段暂无其他水利规划,对后续其他规划项目的实施不会造成影响的结论。

(二)基本同意《报告》提出工程设计洪水标准达到行业规范规定,不会产生新的防洪压力的结论。

(三)基本同意《报告》提出工程建设后不会对评价河段已建桥梁的行洪影响的分析及结论。

(四)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工程建设对河势稳定的影响分析。

(五)基本同意《报告》对河段防汛抢险是有利的结论。

六、防治与补救措施

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防治与补救措施意见。项目位于凯州**规划区边缘。现状河道自身不满足规划区内20年一遇防洪标准,本工程的防洪标准为5年一遇,基本满足现状保护区的防洪要求,随着凯州**的发展,项目法人在后期应争取项目及资金,继续对**河进行防洪达标建设。

八、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本工程建设符合论证河段治理规划,工程建设总体有利于河段行洪安全、河势稳定。

(二)建议:项目法人在建设时应落实好防治与补救措施。建设完成后,应及时拆除施工临时围堰等构筑物,清理河道。施工建设期应主动配**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建议项目法人在用地指标下达后,对**河进行扩宽河道等工程措施,以确保**河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

附件:**市凯州**(**县)小流域水污染治理及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审批局

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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