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机房基础设施运维服务(2026年1月-2027年12月)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委托,就中心机房基础设施运维服务(2026年1月-2027年12月)项目(招标编号:****)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5年12月22日15时00分,在****开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审)结果
| 项目名称 | 中心机房基础设施运维服务(2026年1月-2027年12月)项目 | ||
| 招标编号 | **** | ||
| 服务期 | 2年(2026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 ||
| 主要招标内容 | ****中心机房(装饰装修系统、供配电系统、UPS系统、防雷接地系统、消防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空调新风系统、集中监控系统等)进行维保服务。 | ||
| 中标候选人排名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投标人名称 | **** | **电信****公司 | **博微****公司 |
| 投标报价(元/年) | 225800.00 | 236600.00 | 227500.00 |
公示期: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6日
本公示同步在**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n/)、瑞邦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net/#/)上发布。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南万达B2座写字楼10楼1016室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188****2079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