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奕新生物质废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就《**新晃县奕新生物质废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公示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新晃县奕新生物质废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项目建设地点:新晃县鱼市镇鱼市**联合村潘家寨
建设单位:****
项目建设性质:**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为769.3平方米,建筑面积约800平方米。主要内容为依托租赁的厂房**机制炭、生物质燃料生产线1条,年产机制炭600吨、生物质颗粒1600吨。
二、征求意见稿查询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https://pan.**.com/s/1VtVkqtSR_0t7QhW8eCg_kgpwd=zabm提取码: zabm
纸质报告书查阅途径:请与建设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联系。
工程建设单位:**奕新生****公司
联系人:潘总137****8788
环评单位:**绿鸿****公司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731-****5979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范围以可能受到该****事业单位、邻近居民区的居民等为主。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意见表提交方式及起止时间
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均可至上述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并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联系建设单位或编制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