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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市神塘灌区工程勘察设计
2.标段名称:**市神塘灌区工程勘察设计
3.澄清或修改事项:
3.1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评分标准”中,评分要素(评分点)“(勘察)设备配备”的序号明确为“五”,分值为2分;另将“四、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业绩”的分值修改为11分。标书代写
3.2“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评分标准”中,“3.2.3 人最终得分”修改为:标书代写
| 3.2.3 |
人最终得分 |
人最终得分=资信业绩部分得分+设计方案部分得分+报价部分得分,各评分要素(评分****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如评分要素(评分点)有细分项,****委员会各成员对该评分要素(评分点)下所有细分项打分合计后的分值计算平均值),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及以上时,上述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进行计算。标书代写 注:上述“评分要素(评分点)”指如“一、现场服务计划”等独立单元;“细分项”指其下的具体小项,如“现场服务计划和承诺”。 |
3.3 本项目招标文件“文件组成”中的“技术部分”系统节点已更新,请各潜在人及时登录“**市公共**交易数智共享系统”下载澄清文件,重新制作文件。
注: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告内容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招标人:****
地址:**市**西路136号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李科长
电话:0553-****02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紫云路888号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季军、李娜、王硕
电话:0551-****1297,152****5864,159****9008、197****2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