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雷波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2月23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雷波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3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凉****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2月23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5年12月23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批复的决定。为了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3日-2025年12月29日(共5个工作日)。电话:0834-****111

地址:******服务中心5****环境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报告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县小沟磷矿采选工程临时矿石破碎及光选试验项目

**省凉山州**县上田坝镇簸箕梁子村

****

**省川工环院****公司

****拟投资2484.96万元在**省****县上田坝镇簸箕梁子村建设“**县小沟磷矿采选工程临时矿石破碎及光选试验项目”。项目占地面积7900m2,主要建设光电选车间、破碎车间、皮带廊、破碎车间缓冲仓、配电室等建构筑物,并配套建设相应环保设施、办公生活设施等。本项目为工业试验项目,验证四台不同光选设备破碎粒径下的选矿效果,试验规模为150t/h。

一、施工期

1、废气治理措施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施工扬尘、车辆产生的扬尘和尾气。

施工扬尘:密闭施工现场,使用围栏进行遮挡,定期洒水,冲洗轮胎,减少扬尘量,降低粉尘向大气中的排放。

车辆扬尘、尾气:合理安排运输工作,控制汽车尾气的排放、减少扬尘量。

2、废水治理措施

施工期产生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和施工本身产生废水,施工废水主要包括车辆冲洗、施工机械冲洗、地面冲洗废水。

施工废水:施工废水产生量小,以悬浮物SS为主,进行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生活污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撬装式一体化二级生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降尘。

3、噪声治理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及车辆噪声。

施工噪声: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时间;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声波遮挡物,以避免高噪声设备施工时扰民。

车辆噪声:做好交通疏导工作,严格控制车辆鸣笛,降低交通噪声。采取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处置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基础工程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土石方:全部回用于建构筑物区、场内道路区的场地平整、基底回填以及绿化等,因此项目区无废弃土方。

建筑垃圾:部分回用,对于可以回收利用的建筑材料应尽量回收利用;对于不能回收利用的按照《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运至专门的垃圾处置场。

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到指定的垃圾桶内,由环卫部门处理。

二、运营期

1、废气治理措施

运营期废气主要是原矿卸料产生的粉尘、原矿转运及原料仓进料粉尘、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以及车辆运输扬尘等。

①原矿卸料粉尘

环评要求原矿堆棚除进出料口外全封闭或半封闭,装卸均在车间内进行,同时在原矿堆棚顶部设置喷雾抑尘装置可有效降低卸料粉尘排放量。

②原矿转运及原料仓进料粉尘

环评要求原矿堆棚至原料仓之间设置封闭的转运通道,地面硬化,将原料进料仓封闭,并在转运通道内四周设置喷雾抑尘装置。

③破碎筛分粉尘

环评要求在振动给料机、圆锥破碎机的进料口、移动皮带受料处及缓冲矿仓均设置吸尘罩,废气经1台气箱脉冲袋式除尘器LFGM64-5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风机风量设置不低于15000m3/h。通过采取上述环保措施,本项目颗粒物有组织排放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能实现达标排放。

④光选筛分扬尘

环评要求在光电选车间在振动给料机、布料筛及移动皮带机受料处均设置吸尘罩,废气经一台气箱脉冲袋式除尘器LFGM96-5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风机风量设置不低于为24000m3/h。通过采取上述环保措施,本项目颗粒物有组织排放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能实现达标排放。

⑤汽车运输扬尘及尾气

严格落实道路硬化、封闭运输、车辆冲洗、车辆保养等措施的前提下,道路运输扬尘和尾气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⑥生活废气

员工食宿均依托小沟磷矿现有食宿,本项目不新增食堂和住宿,因此项目不产生生活废气。

2、废水治理措施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工艺流程中不产生工艺废水,仅产生少量车辆冲洗废水以及化验室后续分析检验的少量化验室废水。

①车辆冲洗废水

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用于抑尘等,不外排。

②化验室废水

化验室废水经化****实验室****设备处理进入沉淀池后全部回用于抑尘等,不外排。

③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依托小沟磷矿采选工程已建化粪池及一套一体化二级生化污水处理装置。环评要求生活污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用水标准后,用于厂区和小沟磷矿其它区域的绿化及抑尘等,不外排。

④初期雨水

厂区周边设置雨水截流沟,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防止厂区外雨水进入,并将雨水收集至合用沉淀池,沉淀池有效容积为168.4 m3,用于收集和处理生产废水及初期雨水,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抑尘等,禁止外排。

4、噪声治理措施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车辆噪声和设备噪声。设备选型上选用先进的、噪音低、震动小的生产设备,安装时采取台基减震、橡胶减震接头以及减震垫等措施减少设备噪声;运输过程中应做好交通疏导工作,控制车辆鸣笛,降低交通噪声。

3、固废处置措施

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分选产物、袋式除尘器除尘灰、沉淀池污泥、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泥以及少量生活垃圾。危险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矿物油、矿物油包装桶、化验室废药剂。

分选产物可全部用于下游选厂综合利用,不外排;破碎、筛分车间袋式除尘器粉尘中成分与原矿一致,全部进入下游选厂进行综合利用,不外排;沉淀池产生的污泥环评要求定期进行清理,小沟磷矿采选工程主工业场地充填站未建成前,污泥运至小沟磷矿采选工程主工业场地用于工业场地填方,充填站建成后,清理的污泥运送至充填站用于制备充填料浆,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清掏,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和处理;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给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三、环境风险

项目投产运行后应加强应急演练,建立科学完整的应急计划,确保发生突然环境事件时能及时采取有效的应急响应措施,控制事故影响范围和程度。风险评价结果表明,在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风险管理的条件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