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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724MA3QC04A9Y | 建设单位法人:韩彩霞 |
| 陈西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工业园****公司西邻 |
| 年产3万平方米膜结构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11-C3311-金属结构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工业园****公司西邻 |
| 经度:118.628432 纬度: 36.361946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9-06 |
| 临环审表字〔2014〕11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724MA3QC04A9Y002W |
| 2025-03-1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5 |
| 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724MA3QC04A9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724MA3QC04A9Y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 |
| ****0782MA3UDX2U96 | 竣工时间:2025-03-03 |
| 2025-08-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1-20 |
| 2025-11-1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1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85857 |
| ** | 实际建设情况:同环评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3万平方米膜结构 | 实际建设情况:同环评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下料:将外购的钢材外观检验并划线,使用切割机下料成所需尺寸大小; (2)钻孔:使用冲床对钢材指定位置进行钻孔; (3)拼装、焊接、抛丸:使用拼梁机进行拼装,然后使用焊机焊接成型,成型后使用抛丸机进行抛丸表面处理; (4)喷漆、晾干:抛丸后的半成品于喷漆房内根据环境情况使用水性漆进行设备表面漆处理,喷漆后的产品于喷漆房内自然晾干,喷漆、晾干均于密闭喷漆房内进行; (5)膜布裁剪、焊接:将外购的膜布使用膜布裁剪机物理裁剪成所需尺寸,然后根据膜结构的尺寸要求,使用热合机进行膜布焊接,膜布焊接的工作原理为将待焊接的膜布表面焊接区域加热到熔融状态(170℃),并使用膜布焊接机进行焊接,将膜布焊接为一体; (6)成品外售:成品膜结构支架与加工后的成品膜布一起于施工现场进行成品膜结构现场组装。 | 实际建设情况:同环评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稳定处理后,通过市政****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水厂进水口水质标准要求。 2、废气:项目下料、抛丸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水帘+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膜布焊接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应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表面涂装企业或生产设施涂装工序VOCs排放限值(C33金属制品业)标准限值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措施,通过厂区绿化等措施,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对切割机、抛丸机等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做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的,应 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1)本项目水帘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定期清理漆渣;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县******公司处理。(2)经检测,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水厂进水口水质标准要求。 2、废气:(1)下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与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废气一起经布袋除尘器处理+15米高排气筒P1(DA001)有组织排放。(2)喷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VOCs废气与晾干工序产生的VOCs废气经水帘+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15米高排气筒P2(DA002)有组织排放;(3)膜布焊接工序产生的VOCs、氯乙烯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15米高排气筒P3(DA003)有组织排放;(4)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与未被收集的废气经车间密闭、加强清洁生产管理无组织排放;(5)经检测,项目有组织排放的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 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表面涂装企业或生产设施涂装工序VOCs排放限值(C33金属制品业);氯乙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颗粒物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6)经检测,厂界无组织排放的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 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氯乙烯和颗粒物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本项目已对各种生产设备采取了减震、消音、隔声等降噪措施。经检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 中的2类标准。 4、(1)设备维护产生的油桶回用于盛装矿物油,作为周转桶使用;生产过程产生的钢材下脚料、废布袋、焊渣、焊接烟尘、膜布下脚料、废漆桶、弃渣,废气处理产生的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区,外售综合利用;废气处理产生的废过滤棉、废活性炭,设备维护产生的废矿物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内,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2)危险废物暂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要求;一般固体废物暂存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该项目位于******工业园****公司西邻。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项目占地面积4980平方米,购置切割机、二保焊机等设备55台(套),形成年产3万平方米膜结构的生产能力。 2、严格遵守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原则。 3、项目建成后,污染物排放应控制在《**市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确认书》〔编号:LQZL(2024)71号〕要求的范围内。 4、该项目不得以外购废旧塑料或再生塑料为原料生产。 5、建设单位须依法按程序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 6、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后,其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7、对生产中各个环节的“跑、冒、滴、漏”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制定事故应急预 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应急设备,防止发生事故和污染危害,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8、项目竣工后,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总投资55万元,购置切割机、二保焊机等设备66台(套),不会扩大产能。其余同环评。 2、本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了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3、****环境局**分局“LQZL(2024)71号”文件确认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其中颗粒物0.13t/a,VOCs0.07t/a。经核算,本项目颗粒物排放量为0.11t/a,VOCs排放量为0.07t/a,污染物排放量满足该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 4、企业原材料为钢材、管材、焊条、水性醇酸漆、PVC膜材、焊丝,企业外购成品PVC膜材然后井裁剪焊接使用,不涉及外购废旧塑料或再生塑料为原料进行生产。企业承诺诺后续投产本项目不外购废旧塑料或再生塑料为原料生产。 5、****已于2025年11月4日进行排污许可登记(有效期限:2025-11-04至2030-11-03),许可证编号为****0724MA3QC04A9Y002W。 6、本项目不涉及重大变动,无需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7、本项目已建设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建有50m3应急事故水池,已做防腐防渗处理。项目区三级防控体系完整,应急处置物资充足。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5年3月18****环境局**分局完成备案(备案号:370724-2025-149-L)。 8、经检测,废气、废水、噪声经治理后均能达标排放且去向明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合理处置。目前正在进行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企业承诺验收完成后方投入生产。 |
| 1、购置备用设备增加导致总投资增加;2、设备需定期维护,为保证生产效率需购置备用设备,增加的设备均为备用设备,不会引起产能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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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水厂进水口水质标准要求 | 已建设 | 已检测 |
| 1 | 下料、抛丸工序废气排气筒P1(DA001)处理设施 | 颗粒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布袋除尘器 | 已检测 | |
| 2 | 喷漆、晾干工序废气排气筒P2 (DA002)废气处理设施 | 颗粒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 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表面涂装企业或生产设施涂装工序VOCs排放限值(C33金属制品业) | 水帘+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 | 已检测 | |
| 3 | 膜布焊接工序排气筒P3(DA003)废气处理设施 | 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 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表面涂装企业或生产设施涂装工序VOCs排放限值(C33金属制品业),氯乙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二级排放限值 | 二级活性炭吸附 | 已检测 | |
| 4 | 厂界无组织废气 | VOC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 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颗粒物和氯乙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加强废气有组织收集效率、加强车间及设备密闭、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 | 已检测 | |
| 5 | 厂内无组织 | 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1中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 加强废气有组织收集效率、加强车间及设备密闭、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 | 已检测 |
| 1 | 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值,同时将主要噪声设备布置在生产车间内,车间采取实体隔音围墙,安装性能良好的隔音门窗等措施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已建设 | 已检测 |
| 1 | 做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的,应 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1)设备维护产生的油桶回用于盛装矿物油,作为周转桶使用;生产过程产生的钢材下脚料、废布袋、焊渣、焊接烟尘、膜布下脚料、废漆桶、弃渣,废气处理产生的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区,外售综合利用;废气处理产生的废过滤棉、废活性炭,设备维护产生的废矿物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内,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危险废物暂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要求;一般固体废物暂存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 |
| 1 | 对生产中各个环节的“跑、冒、滴、漏”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制定事故应急预 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应急设备,防止发生事故和污染危害,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 本项目已建设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建有50m3应急事故水池,已做防腐防渗处理。项目区三级防控体系完整,应急处置物资充足。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5年3月18****环境局**分局完成备案(备案号:370724-2025-149-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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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