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9-26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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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局报来《关于黔南州**市沙****电站110kV送出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匀工信呈〔2025〕72号)及有关申请资料,为你司工程项目,代码:****。经研究,根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黔府发〔2018〕7号)等相关规定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黔南州**市沙****电站110kV送出工程项目。
二、建设性质:**。
三、建设地点:**市墨冲镇丙午村,****办事处展甲村、米秀村、苗拱村,匀东镇营盘村、马寨村,涉及2个镇1个街道办6个村。
四、项目建设主要内容:线路工程从110kV匀东升压站出线止于220kV 王司变,形成 1 回匀东升压站~王司变1 回110kV线路,按单回路架空出线,线路总长约 16.16km,拟**45个塔基。工程导线采用 1×JL/G1A-400/35 型钢芯铝绞线,导线截面1×400mm2;地线2根采用 OPGW-24B1-100 光纤复合架空地线。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1496万元。其中企业自筹金(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20%,银行贷款80%。
六、建设工期:6个月。
七、项目业主:****。
八、核准有效期: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项目的设计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材料等采购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你司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
十、****信息化局督促项目业主单位,按规定办理用林、土地等相关手续,满足安全、环保等要求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加强项目建设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及时发现协调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重大事项及时报告我局,确保项目建成后发挥应有的效益。
附件: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能源局
2025年9月11日
附件
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黔南州**市沙****电站110kV送出工程项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取 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 | √ | ||||
| 设计 | √ | √ | √ | ||||
| 监理 |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 设备 |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 其他 | |||||||
| 情况说明: 核准 ****能源局 2025年9月11日 | |||||||
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