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W12-1301单元75-02、75-03地块位于**区大场**南大路700号。地块北至丰厚路(规划)、南至75-04地块(规划)、**瑞**路、西为75-01地块(规划)。面积合计为12542m2,其中75-02地块面积为3286m2,75-03地块面积为9256m2。自现场调查结束~至今,地块内一直处于未利用状态,未**任何建筑,地块现状未发生明显变化,不对地块调查结果产生影响。该地块属于《****保护局关于加强污染地块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通知》(沪环保防〔2017〕311号)中规定的“15类行业”疑似污染地块。根据《**市**区 W12-1301单元(**敏感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75-02****社区级公共设施用地,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社区服务设施用地(代码:0702);75-03地块拟规划为三类住宅组团用地和商务服务业混合用地,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中的居住用地(代码:0701)和商业用地(代码:0901)混合用地。均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类型。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受****委托,2019年11月,项目组对本项目75-02、75-03地块进行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通过资料搜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了解到, 1996年~2012年,地块内西部为****公司(行业大类:C19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行业小类:1954 橡胶鞋制造),经营范围为鞋类、运动服饰及器材、鞋用材料、化工材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等。制鞋生产过程中会使用大量的粘胶,可能使用到喷漆工艺,在烘干过程中可能造成半挥发性有机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此外,制鞋工艺使用到大量的机械设备,可能存在机油的滴漏造成石油烃污染;2000~2018年,地块内中部建有上****公司(行业大类:C29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行业小类:2912 橡胶板、管、带制造),从事塑料、橡胶、石墨密封件的制造加工。根据前期调查,该厂主要从事橡胶密封件的制造。生产工艺:塑炼—混炼—压延—压出—成型—硫化工艺,车间内堆放大量废胶。塑炼、硫化过程可能对地块造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2005~2016年,地块北部区域和东部区域******公司和泰新物流,从事物流运输和货物仓储业务(行业大类:G58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行业小类:5821 货物运输代理)。地块内停放大量货运车辆,可能存在配套的机修车间,在汽车修理过程中机油或汽油的滴漏可能造成石油烃污染,同时金属的堆放可能造成重金属污染。因此,判断该地块特征污染物主要重金属、半挥发性有机物、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根据沪环土(2020)62号文,本项目地块符合 “历史上曾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历史上曾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以及“调查发现存在来自紧邻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的情况,故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19年12月4日~2019年12月7日,项目组完成现场布点和采样工作。采用专业判断法在75-02地块疑似污染区域设置3个土壤监测点和2个地下水监测点,共采集9个土壤样品,2个地下水样品;在75-03地块疑似污染区域设置了7个土壤监测点和4个地下水监测点,共采集24个土壤样品(含3个土壤平行样)和6个地下水样品(含2个地下水平行样)。后由于2020年8月份地块规划发生变更,导致75-02和75-03地块边界、地块面积、地块用途发生变化。因此,2020年10月15日,分别在75-02地块补充1个土壤和地下水复合监测点,采集4个土壤样品(含1个土壤平行样)和1个地下水样品;在75-03地块补充2个土壤和地下水复合监测点,采集9个土壤样品(含1个土壤平行样)和3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地下水平行样)。本项目组在距本项目地块约990m处的西南方向绿化内设置一个土壤与地下水的背景对照点(7087.5772、-10615.2534)。土壤样品和地下水样品分析了pH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的9项重金属(砷、铜、镉、六价铬、铅、汞、镍7项必测项和锑、铍2项选测项)、31项挥发性有机污染物(27项必测项和4项选测项)、21项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11项必测项和10项选测项)、石油烃(C10-C40)等63项;土壤和地下水样品分析工作****研究院、中检****公司、**华测****公司共同承担。
结果与分析:
本项目土壤样品使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地下水的分析因子评估参照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水质标准进行评价。对于该评价标准中缺失的因子,选用《**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
通过对75-02地块的土壤样品检测分析结果进行评估,总结如下:
pH值:土壤中pH范围为7.65~9.00。
重金属:9项重金属中有8项(砷、镉、铜、铅、汞、锑、铍、镍)均有检出,其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挥发性有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因子均低于检测限。
半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有5项(屈、苯并(a)芘、苯并(a)蒽、苯并(k)荧蒽、茚并(1,2,3-cd)芘)有检出,其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石油烃(C10-C40):石油烃因子检测C10-C40段,其检出结果低于一类用地筛选值。通过对75-02地块的地下水样品检测分析结果进行评估,总结如下:
pH值:地下水pH范围为8.10~10.90,超过国标Ⅳ类水标准。
重金属:9项重金属中有6项因子(砷、铜、铅、镍、锑、铍)有检出,其检测结果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限值。
挥发性有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因子均低于检测限。
半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中有10项因子(2,4-二氯酚、2,4,6-三氯酚、、萘、苯并(a)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有检出。其检测结果均低于相关标准限值。
石油烃(C10-C40):石油烃(C10-C40)有检出,检出率为3/3,其中7503-7号点位地下水样品检出值为1000μg/L,超过《**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通过对75-03地块的土壤样品检测分析结果进行评估,总结如下:
pH值:土壤中pH范围为7.33~8.9。
重金属:9项重金属中有8项(砷、镉、铜、铅、汞、锑、铍、镍)均有检出,其中7503-3号点位表层0.5m土壤样品重金属(锑)检测结果为34.5 mg/kg,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他土壤样品均满足标准限值。
挥发性有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因子有1项(氯苯)检出,其检测结果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半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有9项(苯胺、屈、苯并(a)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有检出,其中7503-10号点表层0.5m土壤样品苯并(a)芘和苯并(b)荧蒽的检出值分别为5.8 mg/kg、7.2 mg/kg;7503-10号点1.0m深度土壤样品苯并(a)芘检出值为0.7 mg/kg,其检测结果均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石油烃(C10-C40):石油烃因子检测C10-C40段,其检出结果低于一类用地筛选值。
根据75-03地块地下水检出因子评价结果,总结如下。
pH值:地下水pH范围为7.65~10.6,超过国标Ⅳ类水标准。
重金属:9项重金属中有6项因子(砷、镉、铜、铅、汞、镍、锑)有检出,其检测结果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限值。
挥发性有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因子均低于检测限。
半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中有8项因子(、萘、苯并(a)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有检出。其检测结果均低于相关标准限值。
石油烃(C10-C40):石油烃(C10-C40)有检出,检出率为9/9,其中7503-5号点位地下水样品检出值为5920μg/L,超过《**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结论与建议:
**区W12-1301单元75-02地块地下水pH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限值,石油烃(C10-C40)超过《**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75-03地块土壤中重金属(锑)、苯并(a)芘、苯并(b)荧蒽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中pH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限值,石油烃(C10-C40)超过《**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须开展详细调查工作。
建议业主单位加强对地块的管理,止地块内污染土壤开挖、外运;同时采取必要管控措施,例如围墙、警示牌等,以免周边人群随意接触本地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