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杜康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河南-洛阳-汝阳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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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杜康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日期:2025-12-22

汝环监表[2025]16号

****水利局: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2219X0)委托****编制的《**县杜康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分析结论和专家意见收悉,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

一、项目位于**县蔡店镇,杜康河水环境综合治理范围为蔡店镇冷铺村至县界(窑湾村),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污水管网、人工湿地、生态步道等。总投资6818.5万元,环保投资573万元。

二、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要求如下: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主要污染物为拆迁扬尘、施工扬尘、运输扬尘、堆场扬尘、清淤恶臭,施工燃油机械设备、车辆排放的尾气和沥青烟等。合理安排工期,优化施工流程,施工材料堆存点采取设置围挡、施工临时堆场防尘网覆盖、运输车辆密闭运输、洒水降尘、湿法作业等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清淤堆场远离居民,定期喷洒除臭剂,干化底泥及时清运,合理安排运输路线,由专业运输车辆密闭运输;施工期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车辆冲洗废水、基坑排水、底泥余水、试压废水和生活污水。在各施工场地临时修建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用于道路洒水降尘和绿化,严禁外排;施工营地设置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三)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固废为建筑垃圾、弃土(石)方和生活垃圾。施工开挖产生的废土方、建筑垃圾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施工期,应加强施工噪声监管,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敏感点周边设临时隔声屏障,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不利影响,噪声排放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五)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应认真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对作业区周围的土壤和林草地破坏;施工表土剥离,单独堆存,后期作为表土恢复;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营地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做好各项生态恢复工作。对河道实行先导流后施工,采取分段施工,分段防护;优化施工工期,汛期不施工、夜间不施工;严禁施工人员利用水上作业捕杀鱼类。

三、环境监测监管。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监测计划,定期进行监测,发现环境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四、该项目涉及发改、规划、国土、住建等相关事项,以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禁止建设。

五、建设单位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已审批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如果今后国家或省、市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单位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六、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工程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境局****大队负责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开展现场监察,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项目在试运行****生态环境局****大队报备,开展竣工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局****大队参与监督。

2025年12月22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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