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月12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股。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26日。
电话:0379-****4591 传真:0379-****4591通讯地址:****环境局**分局(471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十万吨沥青拌合料改建项目 | **县**镇紫**水泥厂二分厂院内 | **** | 环保管家(洛****公司 | 项目位于**县**镇紫**水泥厂二分厂院内,依托现有年****搅拌站****搅拌站主楼和石料仓库等进行改建,主要对石料仓库进行改造,石料仓库**部分保留为石料仓库,北部部分加高车间高度改造为沥青再生料加工车间,搅拌主楼上增加热再生设备。总投资380万元,环保投资35万元。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防尘措施,做好施工场地围挡防护等,落实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机械清洗废水收集后洒水降尘;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理;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作业时间,避免对环境敏感点造成不良影响。 (二)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排放,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污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同时满****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三)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沥青铣刨再生料上料、破碎、筛分和转运粉尘,沥青储罐大小呼吸废气、搅拌缸出料口废气、沥青铣刨再生料烘干废气,石粉和新石子卸料、上料、烘干、筛分等工序废气,导热油炉燃烧废气。沥青铣刨再生料上料、破碎、筛分和转运粉尘,在破碎机进料口、下料口和转运皮带落料转接处和筛分机进料口分别设置集气罩,收集的粉尘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沥青储罐大小呼吸、加热和保温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引入导热油炉燃烧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污染物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41/2089-2021);搅拌缸出料口废气和沥青铣刨再生料烘干废气进入电捕焦油器处理后进入骨料烘干燃烧器燃烧处理,再与石粉和新石子卸料、上料、烘干、筛分等工序废气一同经高温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要求;导热油炉、石料烘干燃烧系统、热再生设备分别配备3套低氮燃烧器。无组织废气采取生产车间和石料仓库全封闭管理。以上废气排放满足《**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十二、****搅拌站-A级企业污染治理技术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按规定处置,各类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为不合格骨料、除尘器粉尘和车辆冲洗泥渣。不合格骨料和除尘器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车辆冲洗泥渣定期清理用于区域道路建设等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废焦油、废导热油、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油桶和废活性炭,分类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热再生设备、柔性破碎机、筛分机、提升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安装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