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芯谷石井临港高新区B片区市政道路二期工程

审批
福建-泉州-南安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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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12-23

项目名称 **芯谷石井临港高新区B片区市政道路二期工程
建设地点 **省**市**市石井镇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2542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黄**
联系人 陈剑鹏 联系电话 186****5255
项目投资(万元) 5126.1388 环保投资(万元) 1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7-04-0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道路总长846.46米,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等。其中,纵一路Z1K1 703.043-Z1K2 246.624段,长543.581米,道路红线宽3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30km/h;横二路H2K0 612.488-H2K0 915.367段,长302.879米,道路红线宽22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双向2车道,设计速度30km/h。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无环保措施:
施工场地车辆、燃油机械尾气直接通过车辆自身处理后排放至空气中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无环保措施:
施工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生活废水直接通过环卫设施收集排放至污水官网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工地施工废水为设备及车辆冲洗水等在临时作业场修建临时沉淀池、隔油池设备冲洗水经隔油后进入临时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隔油或沉淀处理。施工废水经过12小时以上沉淀处理后,废水中主要污染物SS可降至200mg/L以下,可循环使用,如用作道路、设备冲洗、环境绿化、防尘增湿等,禁止施工废水直接排入地表水体
固废 环保措施:
项目主体工程和装饰工施工过程中会产生的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如水泥带,铁质弃料,木材弃料等)。在施工现场应设置建筑废弃物临时堆场(树立标示牌)并进行防雨,防泄漏处理。施工生产的废料首先应考虑废料的回收利用,对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角料可****收购站处理;****收购站处理;对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等应集中堆放,****垃圾场,以免影响环境质量。为确保废弃物处置措施落实建设单住或施工总承包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司签订清运合同时,****公司提供废弃物去向的证明材料,严禁随意倾倒,填埋,造成二次污染。装修垃圾:一般有废砖头,砂,水泥及木屑等,会产生扬尘,因此不能随意倾倒,而应用编织袋包装后放在指定地点,由环开部源统****处理场的生适垃圾经袋装收集到集中处理。
噪声 有环保措施:
虽然施工噪声仅在施工期的土建施工阶段产生,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但由于噪声较强,且日夜连续工作,将会对周围声学环境产生严重影响,极易引起人们的反感,应予以重视,建议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①采用较先进的、噪声较小的施工设备,并加强维护和保养,以降低声源声级;②施工尽量在白天进行;③将有固定工作地点的施工机械应尽量设置在距居民区较远的位置,并采取适当的封闭和隔声措施;施工场界噪声的控制应达到《建筑 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承诺:**** 黄**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黄**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28。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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