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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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印刷服务项目质疑公示
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项目名称:****采购印刷服务项目
品目编号:****001品目名称:****采购印刷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省**市**区牛场布依族乡产业大****展示中心1号楼第1层1号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评标 标书代写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1:一)质疑事项 评标委员会以 “未分项报价” ****公司投标作无效标处理,该认定缺乏事实支撑,不符合采购文件明确约定,属于评审错误。 我公司于 [具体日期] ****交易中心网上查询到投标文件在符合性审查的报价评审环节未通过,随即致电贵方(招标代理机构)咨询原因,工作人员答复为 “我公司未分项报价”。对此认定,我公司不予认可。 标书代写
事实依据:(二)事实依据 1.我公司已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完整分项报价,不存在“未分项报价”情形 采购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的编制 第三节 响应文件格式范本》中 “第一 报价文件 三、分项报价明细表”明确要求,需按采购清单填写分项报价信息。我公司严格遵循该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完整编制《分项报价明细表》,逐一列明道路交通事故档案袋、档案盒、打印纸等 28 项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投标单价,且所有内容与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 第一节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中的采购清单完全对应,无任何遗漏或未分项情况(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 1: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明细表》扫描件),不符合 “未分项报价”的无效标认定条件。 2.我公司报价完全符合采购文件“分项报价 + 下浮率”规则,无任何违规情形 采购文件仅约定“投标供应商须对本次投标产品进行分项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标”,未要求“分项报价需填写下浮后单价”;同时《第一章 采购范围 第一节 采购项目概述》明确 “本项目按整体投标报价下浮率进行报价,按照下浮率计算后的单价进行据实结算”及第二节 商务要求 :“所有印刷执行相同的下浮率,若报出多个下浮率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基于上述规则,我公司按单价限价填写分项单价(符合“仅约**算时按下浮率计算”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函》中均报出唯一、合规的下浮率 33%(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函》扫描件),不存在“报出多个下浮率”的问题。且分项报价明细表中的单价与下浮率可形成有效联动(结算单价=单价限价×(1- 投标下浮率)),完全满足 “按总下浮率计算评审价格分” 的要求,不应被认定为无效标。 3.评标委员会的认定与采购文件报价评审标准严重不符 采购文件明确的报价评审标准仅包含“异常低价审查”,未对“分项报价” 增设额外要求,评标委员会却以“未分项报价”****公司符合性审查不通过,该评审行为无采购文件依据,属于超标准评审,我公司不予认可。 4.采购文件无效标条款未对“分项报价”作出否定性规定 我公司已通篇审阅采购文件《第三章 第四节 无效标条款》,未将“分项报价”相关情形纳入无效标范围,且我公司已实质响应“分项报价”要求,故该无效标认定缺乏条款支撑。 5.我公司报价符合国家“过紧日子”政策导向 在本次项目中,我公司投标报价为最低,可有效为财政节省预算,完全契合****政府采购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政策要求,评审过程应充分考虑该合规性前提,而非无依据判定无效标。 标书代写
法律依据:(三)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委员会未依据采购文件明确的“分项报价+下浮率” 规则开展评审,存在明显评审偏差,违反上述规定。 标书代写
请求:请求:****委员会作出的“我公司未分项报价,作无效标处理”的评审结果;****公司投标文件重新进行评审,****公司纳入有效投标人范围参与中标候选人排序。 标书代写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我****委员会对此进行复核: 根据采购文件《第一章 采购范围 第一节 采购项目概述》明确“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价单位为准,投标供应商须对本次投标产品进行分项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标”,此处“分项报价”不仅指列明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相关内容,还需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价单位为准填报整体下浮率、投标单价,以确保报价可清晰核对、结算可准确计算。贵公司的填报存在关键信息“投标单价”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按照下浮率计算单价后填写,不符合“分项报价”的实质性要求。同时采购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的编制 第三节 响应文件格式范本》明确要求,《分项报价明细表》需按采购清单填写分项报价信息,且需体现“投标单价”与“投标下浮率”的有效对应,****公司提供了总价下浮率,但分项未标明下浮后的价格,最终导致无法计算单价,不能确保评审可直接依据明细表核算结算价格。 采购文件要求按整体下浮率报价,同时分项报价表的核心要素须完整,贵公司填报的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单价”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按照下浮率计算单价后填写,导致结算核算逻辑无法有效落地,采购文件要求分项报价需完整、清晰,便于评审核对和后续结算,贵公司未提供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单价”有效对应的信息,该信息属于分项报价的核心组成部分,影响报价的有效性。 ****委员会****公司的响应文件符合采购文件《第三章 第四节 无效标条款》(五)“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明细表未作出响应的”、(六)“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件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委员会认定影响投标文件响应的”视为无效标条款的规定,****公司的评审结果无误。 故该质疑事项事实依据不充分,质疑不成立。 ****公司****政府采购活动的参与、支持和监督,如对本答复不满意,贵公司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政府****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标书代写
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
六、相关附件
附件(2)
附件_565213219_358134728.pdf下载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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