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波消融治疗仪采购项目质疑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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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波消融治疗仪采购项目

质疑答复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姓名或名称:**医智****公司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名称:微波消融治疗仪采购项目

质疑项目编号:SDGP370********2502000316 包号:第1包

采购人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

质疑环节:中标结果

质疑送达方式:电子化交易系统

质疑提出的日期:2025年12月15日

收到质疑函的日期:2025年12月15日

三、质疑答复事项具体内容及质疑答复

质疑事项:我公司**医智****公司已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完整提供了两项业绩,但是中标公告的商务得分中并未计入业绩分5分。

事实依据:已根据招标文件第19页投标人业绩相关要求,提供了完整的两项业绩。

质疑事项答复: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同一项目的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和验收报告原件的电子文档进行业绩认定。**医智****公司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提交的业绩证明资料由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和装箱及验收清单组成,专家组认定其提供的验收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的业绩认定要求。故评审专家一致认为该投标人的两项业绩不予认可。本次评审公平公正,无歧视性排他性。

事实依据:投标文件、被质疑人提供的佐证材料、专家论证意见。标书代写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四条、第十六条。

五、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的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财政局提起投诉。

六、质疑答复人基本信息及答复日期

质疑答复人名称:****

答复质疑的日期: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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