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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相关规定,****于2025年12月22日在项目所在地**市**区召开“钒**绿色高效利用技改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
参加验收的有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方案编制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认为“钒**绿色高效利用技改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钒**绿色高效利用技改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验收情况在“工程建设验收公示网”上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5年12月23日至2026年01月20日
公示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尹丽/151****1213
报备单位:****水务局
报备单位电话:0833-****175
附件:
1、钒**绿色高效利用技改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钒**绿色高效利用技改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