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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103MA8R1TDA5H | 建设单位法人:李小琴 |
| 田豹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区 |
| ****开发区乌衣镇芦庄路西侧、****侧 |
| 年产4.5万吨塑料薄膜新材料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1-C2921-塑料薄膜制造 |
| 建设地点: | ******区 ******区 |
| 经度:118.450278 纬度: 32.18250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3-21 |
| 滁环办复〔2025〕12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103MA8R1TDA5H001Q |
| 2025-08-1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00 |
| 245 | 运营单位名称:**** |
| ****1103MA8R1TDA5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 | 验收监测单位:**省分众****公司 |
| ****0100MA2MR2DKXA | 竣工时间:2025-07-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1-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1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87441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薄膜新材料4.5万吨,其中食品级产品14455t/a,非食品级产品30545t/a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非食品级薄膜新材料1.8153万吨 |
| 1、阶段性建设11条非食品级PE膜及PE膜加工制品生产线,其他内容暂未建设,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2、在非食品级PE薄膜产量不变的前提下,后加工产品方案发生变化,即取消非食品级复合膜和非食品级复合膜包装袋生产,改为非食品级PE包装袋生产,导致制袋机数量增加,该变动在《分析说明》中论证,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非食品级PE薄膜:拆袋-搅拌-吹膜-冷却-收卷-包装;非食品级复合膜:印刷-烘干-检验-无溶剂复合-分切-检验-包装入库;PE非食品级包装袋:印刷-烘干-检验-分切-制袋-检验;复合膜非食品级包装袋:制袋-检验;快递袋:印刷-烘干-检验-分切-制袋-检验 | 实际建设情况:非食品级PE薄膜:拆袋-搅拌-吹膜-冷却-收卷-包装;PE非食品级包装袋:检验-分切-制袋-检验;快递袋:印刷-烘干-检验-分切-制袋-检验 |
| 1、在非食品级PE薄膜产量不变的前提下,后加工产品方案发生变化,即取消非食品级复合膜和非食品级复合膜包装袋生产,改为非食品级PE包装袋生产,PE非食品级包装袋取消印刷工序,非食品级PE膜及PE膜加工制品生产线取消复合工序、制袋机数量增加,整体废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排放量减小。 2、溶剂型油墨辊擦拭由环评中乙醇抹布擦拭调整为乙酸乙酯抹布擦拭,废气污染物乙酸乙酯排放量增加,但增加排放量小于10%,整体废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排放量减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食堂废水经开优科技已建隔油池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废水总排放口****处理厂。循环冷却水定期补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项目吹膜废气、调墨废气、印刷废气、烘干废气、擦拭废气、制袋废气以及挤出废气经密闭收集后一起经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23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废气通过对破碎机破碎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四周设软帘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3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危废库废气和化学品库废气经负压收集后一起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废水:食堂废水经开优科技已建隔油池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废水总排放口****处理厂。循环冷却水定期补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
| 1、环评中非食品级生产线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外排,实际本项目非食品级生产线循环冷却水定期补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减少了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污染物排放量。 2、环评未提及化学品库废气,实际对化学品库废气进行负压收集与危废库废气一起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化学品库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 3、环评中每台吹膜机顶部设置集气罩四周设软帘收集废气,本次非食品级PE膜及PE膜加工制品生产线建设11台吹膜机,其中3台为小型吹膜机为顶端排气型,设有集气罩并四周设有软帘收集废气,剩余8台吹膜机为大型吹膜机为底部排气型,对底部排气口进行密闭负压收集,顶部有机废气为无组织散逸尾气,故只设置集气罩,未设置四周软帘,不涉及新增污染物种类和污染物排放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于废料再生车间内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印刷车间位置环评中位于A#生产车间北部。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于A#生产车间外东侧设置1座60m2一般固废暂存库,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印刷车间位置变更为A#生产车间中部 |
| 1、一般固废暂存库位置由环评中废料再生车间内暂存变更为A#生产车间外东侧,项目防护距离为生产车间四周边界向外50m以及危废库四周边界向外50m所形成的区域,一般固废暂存库内仅暂存拆包产生的废包装袋,不涉及污染物源强变化、防护距离变化和新增敏感点。 2、印刷车间位置由环评中A#生产车间北部变更为A#生产车间中部,实际项目仅对厂区平面布局进行局部调整,项目防护距离为生产车间四周边界向外50m以及危废库四周边界向外50m所形成的区域,项目防护距离未发生变化,不涉及防护距离变化和新增敏感点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1932 | 0.2107 | 0 | 0 | 0.193 | 0.193 | |
| 0 | 0.14 | 0.521 | 0 | 0 | 0.14 | 0.14 | |
| 0 | 0.03 | 0.061 | 0 | 0 | 0.03 | 0.0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85992 | 97869 | 0 | 0 | 85992 | 85992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009 | 0 | 0 | 0 | 0 | / |
| 0 | 3.93 | 9.831 | 0 | 0 | 3.93 | 3.93 | / |
| 1 | 废水排放口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处理厂接管限值要求 | 隔油池+化粪池 | pH值(无量纲)范围为7.3~7.5,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排放浓度分别为化学需氧量:70.1mg/L、五日生化需氧量:20.4mg/L、氨氮:18.1mg/L、悬浮物:37mg/L、动植物油类:0.78mg/L |
| 1 | 综合废气排放口 | 非甲烷总烃、乙酸乙酯、异丙醇排放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及表2中相关限值,其中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行业》(DB34/4812.6-2024)表1中相关限值 | “二次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3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14.4mg/m3、最大排放速率:0.976kg/h,乙酸乙酯最大排放浓度:2.364mg/m3,异丙醇最大排放浓度:5.47mg/m3 | |
| 2 | 破碎废气排放口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中相关限值 | “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3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颗粒物未检出 | |
| 3 | 危废暂存废气排放口 | 《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中相关限值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3.41mg/m3、最大排放速率0.012kg/h | |
| 4 | 厂界无组织废气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中相关限值 | 采取加强密闭,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 颗粒物最大监控浓度为:0.320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监控浓度为:2.69mg/m3 | |
| 5 | 厂区无组织废气 | 《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4中相关限值 | 采取加强密闭,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 非甲烷总烃1h平均浓度值最大值为1.04mg/m3 |
| 1 | 厂界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要求 | 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震、隔声罩等措施来降低项目所产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东、南、西、北厂界监测点昼间噪声监测值最大值为62.0dB(A)、夜间噪声监测值最大值为53.4dB(A) |
| 1 | 化学品仓库、印刷、复合车间、QS印刷、制袋、复合间、事故池等区域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 化学品仓库、印刷车间、制袋车间、事故池、危废暂存库为重点防渗区,均采用“抗渗混凝土+环氧树脂”结构防腐防渗;其他生产区域、原料库、成品库、循环水池采取一般防渗,均采用“抗渗混凝土”结构防腐防渗,房子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
| 1 |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各类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措施和最终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危废库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废油墨、废胶水、废包装桶、废抹布、废润滑油、废活性炭以及废催化剂等收集放置在危废临时储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其他一般固废妥善处理。 | 设置1处危废暂存间位于厂区西南角,占地面积20m2,用于储存废油墨、废包装桶、废抹布、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在抗渗混凝土的基础上敷设环氧树脂用于防腐防渗,仓库出入口加高防流散,地面设有坡度、暂存库内设有事故废水管道,泄漏物料可通过事故废水管道自流入应急事故池内,液态危废使用托盘盛放;危险废物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张贴相应标识牌,定期交由******公司处置。 **1处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A#生产车间外东侧,占地面积60m2,废包装袋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库内,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
| 1 | 项目**1座200m3事故应急池,收集事故性废水,落实事故水自动截断、收集措施,确保事故性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在检修和故障时,应按《报告书》要求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必要时停止生产,并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部门备案,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 厂区设置一个 200m3事故应急池(位于最低洼处租赁厂区的西南角),设有应急切换装置,雨水排放口设有截断装置,可确保事故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在检修和故障时,应按《报告书》要求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必要时停止生产,并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2025年11月3日,******分局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予以备案,备案编号341103-2025-022-L,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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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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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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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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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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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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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