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12月23日拟对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美姑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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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12月23日拟对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23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县拉木阿觉至**110千伏线路**工程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3日-2025年12月29日。

电话:0834-****305。

地址:**市土城巷63****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县拉木阿觉至**110千伏线路**工程

****县境内

****

西弗****公司

**县拉木阿觉至**110千伏线路**工程具体建设内容如下:①拉木阿觉11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②**拉木阿觉-**110kV线路工程,**线路长度33km。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

●易起尘物料使用防尘网覆盖;

●采取喷淋、喷雾等湿法降尘措施;遇到大风天气时增加洒水降尘次数;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加强扬尘管理,确定扬尘污染防治目标及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

●施工材料等运输车辆应进行封闭,严格控制装载量,防止撒落。

(二)废水

1、地表水

●拉木阿觉110kV变电站间隔扩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站内既有化粪池收集不外排。

●线路生活污水利用附近居民既有设施收集后用作农肥。

跨越河流等水域

●合理选择架线位置,采取一档跨越,不在水中立塔。

●施工人员禁止进入水域范围,不得在靠近河流等水体附近搭建临时施工生产生活设施。

●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彻底清理施工现场。

2、**县依洛拉达乡依得阿莫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县拉木阿觉乡核**五组哈洛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内保护措施

●****中学习《**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2019年9月26日修正)、《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等相关环保规定。

●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警示牌。

●在水源保护区附近施工时,应设置施工控制带。

●严格限制施工活动范围,禁止施工人员进入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范围。

●水源保护区两侧塔基避开雨季施工,优化塔基基础形式和施工工艺。

●禁止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搭建临时施工生活设施、牵张场、跨越场、取弃土场等临时设施。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附近的塔基临时场地设置在远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的一侧,牵张场、跨越场等临时设施尽量远离水源保护区范围布置。

●线路跨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架线施工时采用无人机放线。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附近的塔基临时占地范围的施工机具停放处需铺设吸油毡等,避免施工机具漏油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三)固体废物

●拉木阿觉110kV变电站间隔扩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既有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附近乡镇垃圾桶集中转运。

●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施工人员清运至附近乡镇垃圾桶集中转运。

●架空线路土石方量分散在每个塔基处,少量余方在铁塔下夯实或拦挡后进行植被恢复。

(四)噪声

●施工集中在昼间进行。

●施工机具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维护、保养。

●加强车辆管理,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及时间,线路施工活动集中在昼间进行,尽量绕开声环境敏感区域,途经声环境敏感区域时控制车速、减少鸣笛;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限定施工作业范围。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塔基基础开挖前宜进行草甸剥离,草甸平均剥离厚度约30cm,并进行临时堆存和养护。

●对塔基施工基面遗留的弃土进行及时清理,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表土回覆、土地翻松,然后采用撒播草籽的方式进行植被恢复,草种选择当地的乡土草本植物。

●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

●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选择乡土植物进行植被恢复、复耕。

●施工期进行表土剥离,加强临时堆土的拦挡、遮盖、排水。

●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和火源管理。

基本草原

****中学习《中华人民**国草原法》(2021年4月29日)、《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草规〔2020〕2号)等基本草原的相关环保规定,并要求施工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施工人员应加强对基本草原内土壤、植被、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的保护。

●加强对施工人员关于基本草原范围、保护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严禁随意践踏植被等行为;

●严格限制施工活动范围,禁止施工人员将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油类、生活垃圾、土石方等随意排放。

●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基本草原内临时占地(包含塔基、施工人抬便道等)进行土地整治,植被恢复尽可能利用植被自然更新,并利用范围内的常见物种进行植被恢复,严禁引入外来物种,尽量维护基本草原范围内的生物多样性,并加强后期管理维护。

重要物种

●在施工期间仍需加强施工人员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野生植物保护知识的宣传,尽可能避让上述重要物种;若实在无法避让,需尽量减少砍伐量,施工期间做好表土的剥离及养护,在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土地整治、表土回铺,进行等当量或等面积植被恢复,植被恢复应采用被砍伐的原生树苗,构建原有植物群落。施工期间一旦发现野生保护植物及古树名木,应立即停止施工活动,按照《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1113-2020)中相关要求“在保护植物周围设置栅栏或植物保护警示牌。不能避让需异地保护的,应选择适宜的生境进行植株移栽,并确保移栽成活率”,严禁砍削、折枝、挖根、摘采果实种子等破坏保护植物的行为,若采取移栽等保护措施需取得当地林业主管部门的许可,以避免对珍稀、保护野生植物造成破坏。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电磁环境

●拉木阿觉110kV变电站间隔扩建新增电气设备均安装接地装置;

●线路路径选择时避让集中居民区。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线路与其他电力线交叉时,其净空距离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

●线路通过非居民区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6.0m,通过居民区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7.0m。

(二)噪声

●拉木阿觉110kV变电站间隔扩建不增加高噪声源设备。

●线路路径尽可能避让集中居民。

(三)水环境

1、地表水

●拉木阿觉110kV变电站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站内设置的化粪池收集不外排。线路运行后无废污水产生。

2、**县依洛拉达乡依得阿莫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县拉木阿觉乡核**五组哈洛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内保护措施

加强对线路运维人员关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宣传、教育,明确保护饮用水水源水质和区域自然生态的重要性。

线路维护和检修中禁止维护人员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取水口、一级保护区范围;禁止将废水、废物排入水体和土壤。(四)固体废物

●拉木阿觉110kV变电站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值守人员不定期清运至附近乡镇垃圾桶集中转运。

●拉木阿觉110kV变电站主变发生事故时,事故油排入站内设置的事故油池收集,经事故油池进行油水分离后,事故废油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

●拉木阿觉110kV变电站更换的废蓄电池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线路投运后,无固体废物产生。

(五)生态环境

对塔基处临时占地区域加强植被的抚育和管护;在线路维护和检修中仅对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削枝,不进行砍伐;加强用火管理,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在线路巡视时应避免带入火种。

基本草原

●建设单位应组织运行****中学习《中华人民**国草原法》(2021年4月29日)、《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草规〔2020〕2号)等基本草原的相关环保规定,并要求运行维护和检修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严禁其破坏基本草原内土壤、植被、动物及其生存环境;

●运行期加强对基本草原内植被恢复的管理、监控和养护,保证其存活率。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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