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土默特右旗分局关于2025年12月2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审批
内蒙古-包头-土默特右旗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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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关于2025年12月2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23
****环境局****分局关于2025年12月2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12月2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3日-2025年12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472-****708 邮编:014100

通讯地址:****服务中心****分局窗口(C01)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国能****公司****煤矿改建项目(原煤转运系统及矿坑水、雨水处理系统改造)

**省(自治区)**市******管理委员****煤矿**内

国能****公司****煤矿

**祥砳****公司

国能****公司****煤矿拟在****市土默****管理委员****煤矿**内,建设原煤转运系统及矿坑水、雨水处理系统技术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坑下筛分装置和混煤转载装置、在现有破碎装置后端新增1套二级破碎装置、**1****处理站及配套设施等。

1、废气

坑下筛分单元上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与经密闭管道收集的筛分粉尘,一并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二级破碎粉尘经密闭管道+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4煤炭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未经集气罩收集的上料粉尘、重型板式给料机给料粉尘通过洒水抑尘+封闭车间阻隔沉降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特大块煤卸载设软连接通入自卸卡车内,卸料后及时采用苫布遮盖,卸载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设备进行全封闭,物料输送采用封闭式皮带廊道,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原煤洒水抑尘用水全部随产品带走,无排水;超滤系统反冲洗废水、自动刷式过滤器反冲洗废水与露天矿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矿坑水及**内的雨水一同经****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原煤洒水抑尘和复垦区域植被恢复,不外排。

3、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布袋、除尘灰、煤泥、车间沉降粉尘、废包装袋。除尘灰经收集后同废布袋定期外售综合利用;车间沉降粉尘与煤泥分别经收集后与原煤一并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袋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固废暂存区的建设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规定要求。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紫外线灯管、废矿物油及废油桶,经收集后分区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收集处置,现有危废暂存间的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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