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24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 (涨价部分 499.26825万元 ) 分配明细的公告
各农村客运经营业户:
根据《****财政局 ****运输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怒财建〔2025〕182号)、《****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泸财建〔2025〕71号)、《****财政厅****运输厅关于印发〈**省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2﹞26号)要求,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现将2024年**市农村客运补贴资金(涨价部分)499.26825万元分配方案结果公示如下:
一、分配意见:
2024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涨价部分)499.26825万元。
其中支持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示**创建资金部分150万元:
经研究,资金拨付给**市****公司,用于购置两套快递自动化分拣设备,用于集中分拣。
其中支持农村道路客运发展部分26825万元:
经研究,其中219.26825万元拨付给**市****公司,用于支持城乡公交站点充电设施建设和城乡公交沿线停靠站建设;剩余130万元兑补给2024年参加农村道路客运营运车辆经营者(2024年**市参与运营农村客运车辆407辆)。
二、资金补贴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5日—2025年12月19日(五个工作日),公****公司****公司核对个人信息、卡号等内容,如有出错或疑问请在2025年12月19****运输局或公司进行反映更正,否则,后果自负。
四、兑付时间:由于现实行财务资金一体化管理,待补贴资金可兑付时,将****公司和个人(计划于2025年12月24日以前完成)。
五、本通知及附件:(1-5):《2024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费改税部分203.945万元)分配明细表1-5》在****桥农村客运发车点及****信息公开网站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5年12月19日前)书面报到****,逾期不予受理,电话: 0886-****044。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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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