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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其开发的**城﹒公园小区项目设计方案进行调整。主要调整内容为:1.根据实际使用需求在16#楼北侧增设一处非机动车停车棚,设置非机动车位96个。2.因增设非机动车停车棚占用的8个机动车停车位调整至6#楼南侧。(详情见附图)
为保护相关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现****市政府信息公开网****规划局政务窗口规划编制栏http://www.****.cn/gt/)及项目施工现场同步进行批前公示。请对此持异议的利害关系人自即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规划局反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并对公示内容没有异议。
附件:相关附图
联系人:鲁钰哲 曹馨格
联系地址:**市长江大道99号4****中心)
联系电话:0717-****242,0717-****413(传真)
****规划局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