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自然**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厅 ****财政厅关于矿业权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08〕87号)《****财政厅 ******厅 ****分行关于印发〈**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财投〔2017〕205号)《****财政厅 ******厅****分行关于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资环〔2019〕59号)《******厅关于印发〈******厅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0〕2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现公布******义操报废****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建设项目产生砂岩矿**量价值评估工作的项目(附件1)。
一、报名材料及方式
(一)报名条件
具有矿业权评估资格并满足报名条件的评估机构(附件2)均可报名,请有意报名的评估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1.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附件3);
2.符合附件2所列条件的机构自述说明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
3.矿业权评估机构承诺书(附件4);
4.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报名的,需有评估机构的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本次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地质地矿股(306室 电话:0832-****072)。
(三)报名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12 月29 日。标书代写
二、摇号时间及地点
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摇号时间为2025年 12 月 31日,地点为****六楼小会议室。
三、摇号有关事项说明
(一)具备摇号资格的评估机构代表应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二)具备摇号资格的评估机构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交评估机构委托书(委托书应明确委托事项,并有法定代表人、受托人签字,且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具备摇号资格的评估机构代表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摇号现场或未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的,取消摇号资格。
****联系电话:0832-****072。
特此公告!
附件:1.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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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2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