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紧密型医共体3家成员单位手术器械采购项目(二次)(第2次)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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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江县紧密型医共体3家成员单位手术器械采购项目(二次)(第2次)

预算金额:¥78026.74 元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项目需求详情

采购需求
一、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采购基数
单位
单项最高限价(元)
技术要求
备注
1
植骨器
260×6.5×90°,椎管骨
1
280.80
1.长260mm,头宽6.5mm,弯曲90°,椎管骨。
2.与患者接触部分的金属材料采用20Cr13制造,该材料化学成分符合GB/T 3280-2015,应经热处理,其硬度为40-48HRC。
3.产品表面电镀处理,不得有锋棱、毛刺、裂纹及明显的碰伤和划伤,其表面粗糙度不大于0.4umm。
4.产品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产品按《YY/T 0149 - 2006不锈钢医用器械耐腐蚀性能试验方法》规定的“5 沸水试验法”进行试验时,外表面不低于“b级”的要求。
5.产品采用高压蒸汽灭菌。
****
2
植骨器
260×5×110°,椎管骨
1
280.80
1.长260mm,头宽5mm,弯曲110°,椎管骨。
2.与患者接触部分的金属材料采用20Cr13制造,该材料化学成分符合GB/T 3280-2015,应经热处理,其硬度为40-48HRC。
3.产品表面电镀处理,不得有锋棱、毛刺、裂纹及明显的碰伤和划伤,其表面粗糙度不大于0.4umm。
4.产品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产品按《YY/T 0149 - 2006不锈钢医用器械耐腐蚀性能试验方法》规定的“5 沸水试验法”进行试验时,外表面不低于“b级”的要求。
5.产品采用高压蒸汽灭菌。
****
3
骨刀
300×8,直,超薄刃,斜刃,胶木柄,非圆座型
1
324.00
1.总长300mm,头宽8mm,直,超薄刃,斜刃,胶木柄,尾部非圆座型。
2.与患者接触部分的金属材料采用CGP336制造,该材料化学成分符合GB/T 3280-2015,应经热处理,其硬度为50-60HRC。
3.产品表面电镀处理,不得有锋棱、毛刺、裂纹及明显的碰伤和划伤,其表面粗糙度不大于0.4umm。
4.产品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产品按《YY/T 0149 - 2006不锈钢医用器械耐腐蚀性能试验方法》规定的“5 沸水试验法”进行试验时,外表面不低于“b级”的要求。
5.产品采用高压蒸汽灭菌。
****
4
骨刀
300×12,直,超薄刃,斜刃,胶木柄,非圆座型
1
324.00
1.总长300mm,头宽12mm,直,超薄刃,斜刃,胶木柄,尾部非圆座型。
2.与患者接触部分的金属材料采用CGP336制造,该材料化学成分符合GB/T 3280-2015,应经热处理,其硬度为50-60HRC。
3.产品表面电镀处理,不得有锋棱、毛刺、裂纹及明显的碰伤和划伤,其表面粗糙度不大于0.4umm。
4.产品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产品按《YY/T 0149 - 2006不锈钢医用器械耐腐蚀性能试验方法》规定的“5 沸水试验法”进行试验时,外表面不低于“b级”的要求。
5.产品采用高压蒸汽灭菌。
****
5
骨膜剥离器
280×12,直,平刃,胶木柄
1
164.16
1.总长280mm,头宽12mm,直,平刃,胶木柄。
2.与患者接触部分的金属材料采用医用不锈钢40Cr13制造,该材料化学成分符合GB/T 3280-2015,应经热处理,其硬度为48-58HRC。
3.产品金属表面电镀处理,不得有锋棱、毛刺、裂纹及明显的碰伤和划伤,其表面粗糙度不大于0.4umm。
4.产品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产品按《YY/T 0149 - 2006不锈钢医用器械耐腐蚀性能试验方法》规定的“5 沸水试验法”进行试验时,外表面不低于“b级”的要求。
5.产品采用高压蒸汽灭菌。
****
6
骨膜剥离器
280×16,直,平刃,胶木柄
1
164.16
1.总长280mm,头宽16mm,直,平刃,胶木柄。
2.与患者接触部分的金属材料采用医用不锈钢40Cr13制造,该材料化学成分符合GB/T 3280-2015,应经热处理,其硬度为48-58HRC。
3.产品金属表面电镀处理,不得有锋棱、毛刺、裂纹及明显的碰伤和划伤,其表面粗糙度不大于0.4umm。
4.产品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产品按《YY/T 0149 - 2006不锈钢医用器械耐腐蚀性能试验方法》规定的“5 沸水试验法”进行试验时,外表面不低于“b级”的要求。
5.产品采用高压蒸汽灭菌。
****
7
骨膜剥离器
280×20,直,平刃,胶木柄
1
164.16
1.总长280mm,头宽20mm,直,平刃,胶木柄。
2.与患者接触部分的金属材料采用医用不锈钢40Cr13制造,该材料化学成分符合GB/T 3280-2015,应经热处理,其硬度为48-58HRC。
3.产品金属表面电镀处理,不得有锋棱、毛刺、裂纹及明显的碰伤和划伤,其表面粗糙度不大于0.4umm。
4.产品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产品按《YY/T 0149 - 2006不锈钢医用器械耐腐蚀性能试验方法》规定的“5 沸水试验法”进行试验时,外表面不低于“b级”的要求。
5.产品采用高压蒸汽灭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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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骨膜剥离器
280×12,弯,圆刃,胶木柄
1
164.16
1.总长280mm,头宽12mm,弯,圆刃,胶木柄。
2.与患者接触部分的金属材料采用医用不锈钢40Cr13制造,该材料化学成分符合GB/T 3280-2015,应经热处理,其硬度为48-58HRC。
3.产品金属表面电镀处理,不得有锋棱、毛刺、裂纹及明显的碰伤和划伤,其表面粗糙度不大于0.4umm。
4.产品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产品按《YY/T 0149 - 2006不锈钢医用器械耐腐蚀性能试验方法》规定的“5 沸水试验法”进行试验时,外表面不低于“b级”的要求。
5.产品采用高压蒸汽灭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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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骨膜剥离器
280×16,弯,圆刃,胶木柄
1
164.16
1.总长280mm,头宽16mm,弯,圆刃,胶木柄。
2.与患者接触部分的金属材料采用医用不锈钢40Cr13制造,该材料化学成分符合GB/T 3280-2015,应经热处理,其硬度为48-58HRC。
3.产品金属表面电镀处理,不得有锋棱、毛刺、裂纹及明显的碰伤和划伤,其表面粗糙度不大于0.4umm。
4.产品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产品按《YY/T 0149 - 2006不锈钢医用器械耐腐蚀性能试验方法》规定的“5 沸水试验法”进行试验时,外表面不低于“b级”的要求。
5.产品采用高压蒸汽灭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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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骨膜剥离器
280×20,弯,圆刃,胶木柄
1
164.16
1.总长280mm,头宽20mm,弯,圆刃,胶木柄。
2.与患者接触部分的金属材料采用医用不锈钢40Cr13制造,该材料化学成分符合GB/T 3280-2015,应经热处理,其硬度为48-58HRC。
3.产品金属表面电镀处理,不得有锋棱、毛刺、裂纹及明显的碰伤和划伤,其表面粗糙度不大于0.4umm。
4.产品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产品按《YY/T 0149 - 2006不锈钢医用器械耐腐蚀性能试验方法》规定的“5 沸水试验法”进行试验时,外表面不低于“b级”的要求。
5.产品采用高压蒸汽灭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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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骨膜剥离器
300×Ф15,锐口,弯,胶木柄
1
185.76
1.总长300mm,头宽15mm,弯,锐口,胶木柄。
2.与患者接触部分的金属材料采用医用不锈钢40Cr13制造,该材料化学成分符合GB/T 3280-2015,应经热处理,其硬度为48-58HRC。
3.产品金属表面电镀处理,不得有锋棱、毛刺、裂纹及明显的碰伤和划伤,其表面粗糙度不大于0.4umm。
4.产品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产品按《YY/T 0149 - 2006不锈钢医用器械耐腐蚀性能试验方法》规定的“5 沸水试验法”进行试验时,外表面不低于“b级”的要求。
5.产品采用高压蒸汽灭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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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骨膜剥离器
300×Ф20,锐口,弯,胶木柄
1
185.76
1.总长300mm,头宽20mm,弯,锐口,胶木柄。
2.与患者接触部分的金属材料采用医用不锈钢40Cr13制造,该材料化学成分符合GB/T 3280-2015,应经热处理,其硬度为48-58HRC。
3.产品金属表面电镀处理,不得有锋棱、毛刺、裂纹及明显的碰伤和划伤,其表面粗糙度不大于0.4umm。
4.产品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产品按《YY/T 0149 - 2006不锈钢医用器械耐腐蚀性能试验方法》规定的“5 沸水试验法”进行试验时,外表面不低于“b级”的要求。
5.产品采用高压蒸汽灭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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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显微钩
230×0.3×2.5,尖头
1
597.96
1.长度230mm,直型,尖头,直径φ0.3mm,头部90°弯曲,高度2.5mm。
★2.双螺旋线花纹手柄,手柄带有触摸方向性设计。
3.与人体接触部位采用医用不锈钢20Cr13制造,该材料化学成分符合YY/T 0294.1-2016《外科器械金属材料第1部分:不锈钢》,材料应经热处理,硬度40-48HRC。
4.器械外表面亚光,不得有锋棱、毛刺及明显的碰伤和划痕,其表面粗糙度不大于0.8μmm。
5.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产品按YY/T 0149–2006《不锈钢医用器械耐腐蚀性能试验方法》规定的“5 沸水试验法”进行试验时,外表面应达到“b级”。
6.产品适用高温高压、低温等离子、环氧乙烷灭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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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骨撬
240×20,平头
1
119.52
1.总长240mm,前端宽20mm,平头。
2.与患者接触部分的金属材料采用医用不锈钢20Cr13制造,该材料化学成分符合GB/T 3280-2015,应经热处理,其硬度为40-48HRC。
3.产品金属表面电镀处理,不得有锋棱、毛刺、裂纹及明显的碰伤和划伤,其表面粗糙度不大于0.4umm。
4.产品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产品按《YY/T 0149 - 2006不锈钢医用器械耐腐蚀性能试验方法》规定的“5 沸水试验法”进行试验时,外表面不低于“b级”的要求。
5.产品采用高压蒸汽灭菌。
****
15
骨撬
240×15,尖头
1
119.52
1.总长240mm,头宽15mm,尖头。
2.与患者接触部分的金属材料采用医用不锈钢20Cr13制造,该材料化学成分符合GB/T 3280-2015,应经热处理,其硬度为40-48HRC。
3.产品金属表面电镀处理,不得有锋棱、毛刺、裂纹及明显的碰伤和划伤,其表面粗糙度不大于0.4umm。
4.产品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产品按《YY/T 0149 - 2006不锈钢医用器械耐腐蚀性能试验方法》规定的“5 沸水试验法”进行试验时,外表面不低于“b级”的要求。
5.产品采用高压蒸汽灭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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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骨撬
235×3,髋关节
1
158.40
1.总长235mm,头宽3mm,用于髋关节。
2.与患者接触部分的金属材料采用医用不锈钢20Cr13制造,该材料化学成分符合GB/T 3280-2015,应经热处理,其硬度为40-48HRC。
3.产品金属表面电镀处理,不得有锋棱、毛刺、裂纹及明显的碰伤和划伤,其表面粗糙度不大于0.4umm。
4.产品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产品按《YY/T 0149 - 2006不锈钢医用器械耐腐蚀性能试验方法》规定的“5 沸水试验法”进行试验时,外表面不低于“b级”的要求。
5.产品采用高压蒸汽灭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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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骨撬
230×3,髋关节
1
158.40
1.总长230mm,头宽3mm,用于髋关节。
2.与患者接触部分的金属材料采用医用不锈钢20Cr13制造,该材料化学成分符合GB/T 3280-2015,应经热处理,其硬度为40-48HRC。
3.产品金属表面电镀处理,不得有锋棱、毛刺、裂纹及明显的碰伤和划伤,其表面粗糙度不大于0.4umm。
4.产品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产品按《YY/T 0149 - 2006不锈钢医用器械耐腐蚀性能试验方法》规定的“5 沸水试验法”进行试验时,外表面不低于“b级”的要求。
5.产品采用高压蒸汽灭菌。
****
18
咬骨钳
240×8,直头,双关节
1
2721.60
1.总长240mm,头厚8mm,直头,双关节;
2.与患者接触部分的金属材料采用医用不锈钢420mmod制造,该材料化学成分符合ASTmm F899-20 Standard Specification for Wrought Stainless Steels for Surgical Instrumments,应经热处理,其硬度为50-58HRC,柄部采用钛合金TC4制造,该材料应符合GB/T 13810-2017《外科植入物用钛及钛合金加工材》,其硬度为不低于300HV0.2。
3.产品钳头表面刷光处理,手柄PVD涂层处理,不得有锋棱、毛刺、裂纹及明显的碰伤和划伤,其表面粗糙度不大于0.4umm。
4.产品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产品按《YY/T 0149 - 2006不锈钢医用器械耐腐蚀性能试验方法》规定的“5 沸水试验法”进行试验时,外表面不低于“b级”的要求。
5.产品适用高温高压灭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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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咬骨钳
240×3,直头,双关节
1
2721.60
1.总长240mm,头厚3mm,直头,双关节。
2.与患者接触部分的金属材料采用医用不锈钢420mmod制造,该材料化学成分符合ASTmm F899-20 Standard Specification for Wrought Stainless Steels for Surgical Instrumments,应经热处理,其硬度为50-58HRC,柄部采用钛合金TC4制造,该材料应符合GB/T 13810-2017《外科植入物用钛及钛合金加工材》,其硬度为不低于300HV0.2。
3.产品钳头表面刷光处理,手柄PVD涂层处理,不得有锋棱、毛刺、裂纹及明显的碰伤和划伤,其表面粗糙度不大于0.4umm。
4.产品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产品按《YY/T 0149 - 2006不锈钢医用器械耐腐蚀性能试验方法》规定的“5 沸水试验法”进行试验时,外表面不低于“b级”的要求。
5.产品适用高温高压灭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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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钢丝结扎钳
紧丝
1
612.00
1.总长240mm,紧丝用,前端带齿。
2.与患者接触部分的金属材料采用40Cr13制造,该材料化学成分符合GB/T 3280-2015,应经热处理,其硬度为48-58HRC。
3.产品表面电镀处理,不得有锋棱、毛刺、裂纹及明显的碰伤和划伤,其表面粗糙度不大于0.4umm。
4.产品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产品按《YY/T 0149 - 2006不锈钢医用器械耐腐蚀性能试验方法》规定的“5 沸水试验法”进行试验时,外表面不低于“b级”的要求。
5.产品采用高压蒸汽灭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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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骨克丝钳
180,偏口
1
475.20
1.总长180mm,偏口。
2.与患者接触部分的金属材料采用40Cr13制造,该材料化学成分符合GB/T 3280-2015,应经热处理,其硬度为48-58HRC。
3.产品表面电镀处理,不得有锋棱、毛刺、裂纹及明显的碰伤和划伤,其表面粗糙度不大于0.4umm。
4.产品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产品按《YY/T 0149 - 2006不锈钢医用器械耐腐蚀性能试验方法》规定的“5 沸水试验法”进行试验时,外表面不低于“b级”的要求。
5.产品采用高压蒸汽灭菌。
****
22
咬骨剪
270,弯,双关节
1
709.20
1.总长270mm,弯头,双关节。
2.与患者接触部分的金属材料采用40Cr13制造,该材料化学成分符合GB/T 3280-2015,应经热处理,其硬度为48-58HRC。
3.产品表面电镀处理,不得有锋棱、毛刺、裂纹及明显的碰伤和划伤,其表面粗糙度不大于0.4umm。
4.产品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产品按《YY/T 0149 - 2006不锈钢医用器械耐腐蚀性能试验方法》规定的“5 沸水试验法”进行试验时,外表面不低于“b级”的要求。
5.产品采用高压蒸汽灭菌。
****
23
显微钩
230×Ф1×4,球头
1
815.76
1.长度230mm,直型,球头直径φ1mm,头部90°弯曲,高度4mm。
★2.双螺旋线花纹手柄,手柄带有触摸方向性设计。
3.与人体接触部位采用医用不锈钢20Cr13制造,该材料化学成分符合YY/T 0294.1-2016《外科器械金属材料第1部分:不锈钢》,材料应经热处理,硬度40-48HRC。
4.器械外表面亚光,不得有锋棱、毛刺及明显的碰伤和划痕,其表面粗糙度不大于0.8μmm。
5.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产品按YY/T 0149–2006《不锈钢医用器械耐腐蚀性能试验方法》规定的“5 沸水试验法”进行试验时,外表面应达到“b级”。
6.产品适用高温高压、低温等离子、环氧乙烷灭菌。
****
24
咬骨钳YGQ-L3.5
330×φ3.5,可换头,可旋转
1
16416.00
1.双工作杆,角度分90°和130°,直径3.5mm,钳杆可拆卸,可 360°旋转,8个方向调节,工作长度330mm。
2.与患者接触部分的金属材料采用医用不锈钢420mmod和06Cr19Ni10制造,该材料化学成分符合ASTmm F899-20 Standard Specification for Wrought Stainless Steels for Surgical Instrumments和YY/T 0294.1-2016《外科器械金属材料第1部分:不锈钢》,420mmod应经热处理,其硬度为478HV10-664HV10。
3.产品金属表面刷光处理,不得有锋棱、毛刺、裂纹及明显的碰伤和划伤,其工作长度范围内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0.8umm。
4.产品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产品按《YY/T 0149 - 2006不锈钢医用器械耐腐蚀性能试验方法》规定的“5 沸水试验法”进行试验时,外表面不低于“b级”的要求。
5.产品采用高压蒸汽灭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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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咬骨钳
240×3×38°,弯尖头,大开档,双关节
1
568.80
1.总长240mm,刃宽3mm,弯头38°,尖头,大开档,双关节。
2.与患者接触部分的金属材料采用40Cr13制造,该材料化学成分符合GB/T 3280-2015,应经热处理,其硬度为48-58HRC。
3.产品表面电镀处理,不得有锋棱、毛刺、裂纹及明显的碰伤和划伤,其表面粗糙度不大于0.4umm。
4.产品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产品按《YY/T 0149 - 2006不锈钢医用器械耐腐蚀性能试验方法》规定的“5 沸水试验法”进行试验时,外表面不低于“b级”的要求。
5.产品采用高压蒸汽灭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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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关节镜
175×Φ4,30°
1
9000.00
1.直径4mm,工作长度175mm,视野方向30°,视场角105°,景深4mm-80mm。
2.与患者接触部分的金属材料采用医用不锈钢材料06Cr19Ni10制造,该材料化学成分符合YY/T0294.1-2016。
3.镜体采用优质不锈钢材质,超强耐腐蚀。采用蓝宝石镜头,持久耐磨。
4.无球形畸变,不失真、高透亮度、高光传导效率、视野清晰、视场明亮。
5.产品适用高温高压、低温等离子灭菌,满足多种灭菌需求。
6.配有转换接头可与STORZ、OLYmmPUS、WOLF、ACmmI等所有主流导光束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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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椎板咬骨钳
200×2/10×110°,超硬膜,超薄型
1
2361.60
1.总长200mm,头宽2mm,开口10,刃口角度110°,刃口厚度为超薄型,长度公差±5mm。
2.与人体接触部位材料采用32Cr13mmo不锈钢材料,该材料化学成分应符合GB/T 3280-2015,应经热处理,其硬度为48HRC-56HRC。
3.产品金属表面PVD涂层处理,不得有锋棱、毛刺、裂纹及明显的碰伤和划伤,其表面粗糙度不大于0.4umm。
4.产品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产品按《YY/T 0149 - 2006不锈钢医用器械耐腐蚀性能试验方法》规定的“5 沸水试验法”进行试验时,外表面不低于“b级”的要求。
5.产品适用高温高压灭菌。
****
28
椎板咬骨钳
230×2/10×130°,超硬膜,超薄型
1
2361.60
1.总长230mm,头宽2mm,开口10,刃口角度130°,刃口厚度为超薄型,长度公差±5mm。
2.与人体接触部位材料采用32Cr13mmo不锈钢材料,该材料化学成分应符合GB/T 3280-2015,应经热处理,其硬度为48HRC-56HRC。
3.产品金属表面PVD涂层处理,不得有锋棱、毛刺、裂纹及明显的碰伤和划伤,其表面粗糙度不大于0.4umm。
4.产品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产品按《YY/T 0149 - 2006不锈钢医用器械耐腐蚀性能试验方法》规定的“5 沸水试验法”进行试验时,外表面不低于“b级”的要求。
5.产品适用高温高压灭菌。
****
29
椎板咬骨钳
230×4/10×130°,超硬膜,超薄型
1
2361.60
1.总长230mm,头宽4mm,开口10,刃口角度130°,刃口厚度为超薄型,长度公差±5mm。
2.与人体接触部位材料采用32Cr13mmo不锈钢材料,该材料化学成分应符合GB/T 3280-2015,应经热处理,其硬度为48HRC-56HRC。
3.产品金属表面PVD涂层处理,不得有锋棱、毛刺、裂纹及明显的碰伤和划伤,其表面粗糙度不大于0.4umm。
4.产品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产品按《YY/T 0149 - 2006不锈钢医用器械耐腐蚀性能试验方法》规定的“5 沸水试验法”进行试验时,外表面不低于“b级”的要求。
5.产品适用高温高压灭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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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椎板咬骨钳
230×3/10×130°,超硬膜,超薄型
1
2361.60
1.总长230mm,头宽3mm,开口10,刃口角度130°,刃口厚度为超薄型,长度公差±5mm。
2.与人体接触部位材料采用32Cr13mmo不锈钢材料,该材料化学成分应符合GB/T 3280-2015,应经热处理,其硬度为48HRC-56HRC。
3.产品金属表面PVD涂层处理,不得有锋棱、毛刺、裂纹及明显的碰伤和划伤,其表面粗糙度不大于0.4umm。
4.产品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产品按《YY/T 0149 - 2006不锈钢医用器械耐腐蚀性能试验方法》规定的“5 沸水试验法”进行试验时,外表面不低于“b级”的要求。
5.产品适用高温高压灭菌。
****
31
椎板咬骨钳
230×1/10×130°,超硬膜,普通型
1
2361.60
1.总长230mm,头宽1mm,开口10,刃口角度130°,刃口厚度为普通型,长度公差±5mm。
2.与人体接触部位材料采用32Cr13mmo不锈钢材料,该材料化学成分应符合GB/T 3280-2015,应经热处理,其硬度为48HRC-56HRC。
3.产品金属表面PVD涂层处理,不得有锋棱、毛刺、裂纹及明显的碰伤和划伤,其表面粗糙度不大于0.4umm。
4.产品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产品按《YY/T 0149 - 2006不锈钢医用器械耐腐蚀性能试验方法》规定的“5 沸水试验法”进行试验时,外表面不低于“b级”的要求。
5.产品适用高温高压灭菌。
****
32
椎板咬骨钳
230×4/10×110°,超硬膜,超薄型
1
2361.60
1.总长230mm,头宽4mm,开口10,刃口角度110°,刃口厚度为超薄型,长度公差±5mm。
2.与人体接触部位材料采用32Cr13mmo不锈钢材料,该材料化学成分应符合GB/T 3280-2015,应经热处理,其硬度为48HRC-56HRC。
3.产品金属表面PVD涂层处理,不得有锋棱、毛刺、裂纹及明显的碰伤和划伤,其表面粗糙度不大于0.4umm。
4.产品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产品按《YY/T 0149 - 2006不锈钢医用器械耐腐蚀性能试验方法》规定的“5 沸水试验法”进行试验时,外表面不低于“b级”的要求。
5.产品适用高温高压灭菌。
****
33
椎板咬骨钳
230×2/10×110°,超硬膜,超薄型
1
2361.60
1.总长230mm,头宽2mm,开口10,刃口角度110°,刃口厚度为超薄型,长度公差±5mm。
2.与人体接触部位材料采用32Cr13mmo不锈钢材料,该材料化学成分应符合GB/T 3280-2015,应经热处理,其硬度为48HRC-56HRC。
3.产品金属表面PVD涂层处理,不得有锋棱、毛刺、裂纹及明显的碰伤和划伤,其表面粗糙度不大于0.4umm。
4.产品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产品按《YY/T 0149 - 2006不锈钢医用器械耐腐蚀性能试验方法》规定的“5 沸水试验法”进行试验时,外表面不低于“b级”的要求。
5.产品适用高温高压灭菌。
****
34
椎板咬骨钳
230×2/10×110°,超硬膜,普通型
1
2361.60
1.总长230mm,头宽2mm,开口10,刃口角度110°,刃口厚度为普通型,长度公差±5mm。
2.与人体接触部位材料采用32Cr13mmo不锈钢材料,该材料化学成分应符合GB/T 3280-2015,应经热处理,其硬度为48HRC-56HRC。
3.产品金属表面PVD涂层处理,不得有锋棱、毛刺、裂纹及明显的碰伤和划伤,其表面粗糙度不大于0.4umm。
4.产品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产品按《YY/T 0149 - 2006不锈钢医用器械耐腐蚀性能试验方法》规定的“5 沸水试验法”进行试验时,外表面不低于“b级”的要求。
5.产品适用高温高压灭菌。
****
35
单极剪
330×Ф5
1
4000
1、工作长度330mm(偏差不超过+30mm),器械直径5mm;
2、与患者接触部分的金属材料采用医用不锈钢30Cr13制造而成,该材料化学成分符合YY/T 0294.1-2016标准要求,30Cr13应经热处理,硬度不小于363HV0.2,两片硬度值相差应不大于45HV0.2;
3、除特殊设计外的产品表面粗糙度不大于0.8umm,光滑圆平整,无锋棱、砂眼等缺陷;
4、耐腐蚀性能符合YY/T 0149-2006中沸水试验法b级的规定;
5、产品及各零部件可经高温高压、低温等离子、环氧乙烷等主流方式消毒灭菌;
6、弯剪刀;采用三拆、快拆式分体结构,实现任意组配,便于清洗及维护;独特的结构设计,解决拆装过程中繁琐的对准、上抬等操作,实现盲拆盲装即可精准对位,方便快捷;
****医院
36
单极抓钳
330×Φ5
1
4000
1、工作长度330mm(偏差不超过+30mm),器械直径5mm;
2、与患者接触部分的金属材料采用医用不锈钢20Cr13制造而成,该材料化学成分符合YY/T 0294.1-2016标准要求,20Cr13应经热处理,热处理硬度为250HV0.2~600HV 0.2;
3、除特殊设计外的产品表面粗糙度不大于0.8umm,光滑圆平整,无锋棱、砂眼等缺陷;
4、耐腐蚀性能符合YY/T 0149-2006中沸水试验法b级的规定;
5、产品及各零部件可经高温高压、低温等离子、环氧乙烷等主流方式消毒灭菌;
6、无创抓钳;采用三拆、快拆式分体结构,实现任意组配,便于清洗及维护;独特的结构设计,解决拆装过程中繁琐的对准、上抬等操作,实现盲拆盲装即可精准对位,方便快捷;
****医院
37
单极抓钳
345×Ф5
1
4000
1、工作长度330mm(偏差不超过+30mm),器械直径5mm;
2、与患者接触部分的金属材料采用医用不锈钢20Cr13制造而成,该材料化学成分符合YY/T 0294.1-2016标准要求,20Cr13应经热处理,热处理硬度为250HV0.2~600HV 0.2;
3、除特殊设计外的产品表面粗糙度不大于0.8umm,光滑圆平整,无锋棱、砂眼等缺陷;
4、耐腐蚀性能符合YY/T 0149-2006中沸水试验法b级的规定;
5、产品及各零部件可经高温高压、低温等离子、环氧乙烷等主流方式消毒灭菌;
6、肠钳;采用三拆、快拆式分体结构,实现任意组配,便于清洗及维护;独特的结构设计,解决拆装过程中繁琐的对准、上抬等操作,实现盲拆盲装即可精准对位,方便快捷;
****医院
38
单极抓钳
330×Ф10
1
4500
1、工作长度330mm(偏差不超过+30mm),器械直径10mm;
2、与患者接触部分的金属材料采用医用不锈钢20Cr13制造而成,该材料化学成分符合YY/T 0294.1-2016标准要求,20Cr13应经热处理,热处理硬度为250HV0.2~600HV 0.2;
3、除特殊设计外的产品表面粗糙度不大于0.8umm,光滑圆平整,无锋棱、砂眼等缺陷;
4、耐腐蚀性能符合YY/T 0149-2006中沸水试验法b级的规定;
5、产品及各零部件可经高温高压、低温等离子、环氧乙烷等主流方式消毒灭菌;
6、大型分离钳;采用三拆、快拆式分体结构,实现任意组配,便于清洗及维护;独特的结构设计,解决拆装过程中繁琐的对准、上抬等操作,实现盲拆盲装即可精准对位,方便快捷;芯杆与外管采取螺纹连接,钳头采用铰链板结构;
****医院
39
子宫颈活体取样钳
180,管式,长圆头
1
945.00
1.总长180mm,管式,长圆头。
2.与患者接触部分采用医用不锈钢30Cr13制造,该材料化学成分符合YY/T 0294.1-2016《外科器械金属材料第1部分:不锈钢》,应经热处理,硬度为48-56HRC。
3.器械外表面刷光,不得有锋棱、毛刺及明显的碰伤和划痕,其表面粗糙度不大于0.8μmm。
4.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产品按YY/T 0149–2006《不锈钢医用器械耐腐蚀性能试验方法》规定的“5 沸水试验法”进行试验时,外表面应达到“b级”。
5.产品适用高温高压、低温等离子、环氧乙烷灭菌。
****保健院
40
宫内节育器取出钳
220,弯
1
248.00
1.总长220mm,弯型。
2.与患者接触部分采用医用不锈钢20Cr13制造,该材料化学成分符合YY/T 0294.1-2016《外科器械金属材料第1部分:不锈钢》,应经热处理,硬度为40-48HRC。
3.器械外表面电镀,不得有锋棱、毛刺及明显的碰伤和划痕,其表面粗糙度不大于0.4μmm。
4.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产品按YY/T 0149–2006《不锈钢医用器械耐腐蚀性能试验方法》规定的“5 沸水试验法”进行试验时,外表面应达到“b级”。
5.产品适用高温高压、低温等离子、环氧乙烷灭菌。
****保健院
41
双翼手术扩张器
92×34,可调式
1
70.00
1.长度92mm,头宽34mm,可调式。
2.与患者接触部分采用医用不锈钢12Cr18Ni9制造,该材料化学成分符合YY/T 0294.1-2016《外科器械金属材料第1部分:不锈钢》。
3.器械外表面亮光,不得有锋棱、毛刺及明显的碰伤和划痕,其表面粗糙度不大于0.8μmm。
4.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产品按YY/T 0149–2006《不锈钢医用器械耐腐蚀性能试验方法》规定的“5 沸水试验法”进行试验时,外表面应达到“b级”。
5.产品适用高温高压、低温等离子、环氧乙烷灭菌。
****保健院
42
人工流产器械包
RL-Ⅰ型
1
1100.00
器械包有11个品种,23个规格,24件产品。该包配有:组织钳、海绵钳、医用镊、双翼手术扩张器、子宫探针、子宫颈张器、流产吸引头、子宫刮匙、宫内节育器放置叉、宫内节育器取出钩、子宫颈钳。
****保健院
43
子宫颈活体取样钳
180,盖板式,圆头
1
693.00
1.总长180mm,盖板式,长圆形。
2.与患者接触部分采用医用不锈钢30Cr13制造,该材料化学成分符合YY/T 0294.1-2016《外科器械金属材料第1部分:不锈钢》,应经热处理,硬度为48-56HRC。
3.器械外表面电镀,不得有锋棱、毛刺及明显的碰伤和划痕,其表面粗糙度不大于0.4μmm。
4.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产品按YY/T 0149–2006《不锈钢医用器械耐腐蚀性能试验方法》规定的“5 沸水试验法”进行试验时,外表面应达到“b级”。
5.产品适用高温高压、低温等离子、环氧乙烷灭菌。
****保健院
44
子宫息肉钳
250×6,弯
1
348.00
1、总长250mm,宽度6mm,弯。
2.与患者接触部分采用医用不锈钢20Cr13制造,该材料化学成分符合YY/T 0294.1-2016《外科器械金属材料第1部分:不锈钢》,应经热处理,硬度为40-48HRC。
3.器械外表面电镀,不得有锋棱、毛刺及明显的碰伤和划痕,其表面粗糙度不大于0.4μmm。
4.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产品按YY/T 0149–2006《不锈钢医用器械耐腐蚀性能试验方法》规定的“5 沸水试验法”进行试验时,外表面应达到“b级”。
****保健院
45
子宫息肉钳
250×3,弯
1
348.00
1.总长250mm,宽度3mm,弯。
2.与患者接触部分采用医用不锈钢20Cr13制造,该材料化学成分符合YY/T 0294.1-2016《外科器械金属材料第1部分:不锈钢》,应经热处理,硬度为40-48HRC。
3.器械外表面电镀,不得有锋棱、毛刺及明显的碰伤和划痕,其表面粗糙度不大于0.4μmm。
4.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产品按YY/T 0149–2006《不锈钢医用器械耐腐蚀性能试验方法》规定的“5 沸水试验法”进行试验时,外表面应达到“b级”。
5.产品适用高温高压、低温等离子、环氧乙烷灭菌。
****保健院
46
手术剪
140,直圆
1
47.20
1.长度140mm,直圆。
2.与患者接触部分采用医用不锈钢30Cr13制造,该材料化学成分符合YY/T 0294.1-2016《外科器械金属材料第1部分:不锈钢》,应经热处理,硬度为48-56HRC。
3.器械外表面电镀,不得有锋棱、毛刺及明显的碰伤和划痕,其表面粗糙度不大于0.4μmm。
4.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产品按YY/T 0149–2006《不锈钢医用器械耐腐蚀性能试验方法》规定的“5 沸水试验法”进行试验时,外表面应达到“b级”。
5.产品适用高温高压、低温等离子、环氧乙烷灭菌。
****保健院
47
手术剪
140,弯圆
1
50.20
1.长度140mm,弯圆。
2.与患者接触部分采用医用不锈钢30Cr13制造,该材料化学成分符合YY/T 0294.1-2016《外科器械金属材料第1部分:不锈钢》,应经热处理,硬度为48-56HRC。
3.器械外表面刷光,不得有锋棱、毛刺及明显的碰伤和划痕,其表面粗糙度不大于0.8μmm。
4.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产品按YY/T 0149–2006《不锈钢医用器械耐腐蚀性能试验方法》规定的“5 沸水试验法”进行试验时,外表面应达到“b级”。
5.产品适用高温高压、低温等离子、环氧乙烷灭菌。
****保健院
48
持针钳
200,直,粗针
1
112.50
1.总长200mm,直头,粗针,网纹齿,齿距0.6。
2.与患者接触部分采用医用不锈钢20Cr13制造,该材料化学成分符合YY/T 0294.1-2016《外科器械金属材料第1部分:不锈钢》,应经热处理,硬度为40-48HRC。
3.器械外表面刷光,不得有锋棱、毛刺及明显的碰伤和划痕,其表面粗糙度不大于0.8μmm。
4.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产品按YY/T 0149–2006《不锈钢医用器械耐腐蚀性能试验方法》规定的“5 沸水试验法”进行试验时,外表面应达到“b级”。
5.产品适用高温高压、低温等离子、环氧乙烷灭菌。
****保健院
49
止血钳
240,弯,全齿
1
142.00
1.总长240mm,弯型,全齿。
2.与患者接触部分采用医用不锈钢20Cr13制造,该材料化学成分符合YY/T 0294.1-2016《外科器械金属材料第1部分:不锈钢》,应经热处理,硬度为40-48HRC。
3.器械外表面刷光,不得有锋棱、毛刺及明显的碰伤和划痕,其表面粗糙度不大于0.8μmm。
4.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产品按YY/T 0149–2006《不锈钢医用器械耐腐蚀性能试验方法》规定的“5 沸水试验法”进行试验时,外表面应达到“b级”。
5.产品适用高温高压、低温等离子、环氧乙烷灭菌。
****保健院
50
拉钩
180×30×75,凹,板式,单头
1
132.00
1.总长180mm,宽30mm,深75mm,凹型,板式,单头。
2.与患者接触部分采用医用不锈钢12Cr18Ni9制造,该材料化学成分符合YY/T 0294.1-2016《外科器械金属材料第1部分:不锈钢》。
3.器械外表面刷光,不得有锋棱、毛刺及明显的碰伤和划痕,其表面粗糙度不大于0.8μmm。
4.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产品按YY/T 0149–2006《不锈钢医用器械耐腐蚀性能试验方法》规定的“5 沸水试验法”进行试验时,外表面应达到“b级”。
5.产品适用高温高压、低温等离子、环氧乙烷灭菌。
****保健院
51
不锈钢腰子盘
190×115×25,浅型
1
28.00
产品长190mm,宽115mm,高25mm,浅型,2.与患者接触部分的金属材料采用医用不锈钢材料12Cr18Ni9制造,该材料化学成分符合GB_T 4226-2009,。
3.外表面电镀处理,着色表面色泽应均匀,无明显色差。不得有锋棱、毛刺及明显的碰伤和划痕,其表面粗糙度Ra之值为:不大于0.4μmm。。
4.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产品按YY/T 0149–2006《不锈钢医用器械耐腐蚀性能试验方法》规定的“5 沸水试验法”进行试验时,外表面应达到“b级”。
5.产品适用高温高压、低温等离子、环氧乙烷灭菌。
****保健院
52
子宫颈钳
220 弯 3×4齿
1
160.00
1.总长220mm,弯,3×4齿。
2.与患者接触部分采用医用不锈钢20Cr13制造,该材料化学成分符合YY/T 0294.1-2016《外科器械金属材料第1部分:不锈钢》,应经热处理,硬度为40-48HRC。
3.器械外表面刷光,不得有锋棱、毛刺及明显的碰伤和划痕,其表面粗糙度不大于0.8μmm。
4.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产品按YY/T 0149–2006《不锈钢医用器械耐腐蚀性能试验方法》规定的“5 沸水试验法”进行试验时,外表面应达到“b级”。
5.产品适用高温高压、低温等离子、环氧乙烷灭菌。
****保健院
53
妇科组织钳
240,直
1
160.00
1.总长240mm,直型。
2.与患者接触部分采用医用不锈钢20Cr13制造,该材料化学成分符合YY/T 0294.1-2016《外科器械金属材料第1部分:不锈钢》,应经热处理,硬度为40-48HRC。
3.器械外表面刷光,不得有锋棱、毛刺及明显的碰伤和划痕,其表面粗糙度不大于0.8μmm。
4.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产品按YY/T 0149–2006《不锈钢医用器械耐腐蚀性能试验方法》规定的“5 沸水试验法”进行试验时,外表面应达到“b级”。
5.产品适用高温高压、低温等离子、环氧乙烷灭菌。
****保健院
54
举宫钳
340,尖头
1
290.00
1.总长340mm,尖头。
2.与患者接触部分采用医用不锈钢20Cr13制造,该材料化学成分符合YY/T 0294.1-2016《外科器械金属材料第1部分:不锈钢》,应经热处理,硬度为40-48HRC。
3.器械外表面刷光,不得有锋棱、毛刺及明显的碰伤和划痕,其表面粗糙度不大于0.8μmm。
4.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产品按YY/T 0149–2006《不锈钢医用器械耐腐蚀性能试验方法》规定的“5 沸水试验法”进行试验时,外表面应达到“b级”。
5.产品适用高温高压、低温等离子、环氧乙烷灭菌。
****保健院
采购预算金额
78026.74
注明:如上述技术参数中出现引用某一特定的品牌、型号、规格、重量、尺寸、技术参数、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者等情况,则仅起参考作用。供应商可选用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该参考品牌和参考型号要求的产品。同时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须提供最新技术支持资料支持技术规格偏离表应答。(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含主要技术指标、参数及性能、使用说明、配置明细表或产品清单、注意事项等详细资料)

二、商务要求
(一)服务要求
1.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整个项目的供货、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供应商可自行承诺最短交货时间)。
2.供应商在报价明细表中必须列明产品的品牌厂家及规格型号,若成交人在供货中所提供的产品不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的,采购人可在不高于成交价的基础上要求成交人更换符合采购人使用需求的产品。
3.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供应任何不同于成交后合同内规定的采购产品。如确需采用代用品(升级产品)时,则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出完整齐全的代用申请(其中应包含完整的代用品或升级产品清单、代用品或升级产品的全套技术资料、代用品或升级产品的比较说明资料、代用品或升级产品采用涉及的费用变化说明、代用品或升级产品的质量及性能符合合同要求的证明资料等),经采购人审查认可后才可允许供应商代用。除非替代指示由采购人主动提出,因采用代用品(升级产品)所增加的有关费用和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
(二)包装、运输
1.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为制造商原厂包装,包装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货物要求有包装材料保护运至现场,因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同负责。
2.供应商负责将货物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质量要求及验收
1.质量要求:提供的产品须是符合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的全新的合格产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并一次验收合格。 标书代写
2.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并符合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无污染,无侵权行为、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规安全合法使用。
3.验收由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合同及有关附件要求进行。成交供应商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相关条件及一切费用。
▲4.质保期: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2年。
5.供货时提供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五)售后服务要求
1.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退/换货售后服务,需在1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紧急货物退/换货售后服务,需在12小时内处理完毕。
2.成交供应商在配送服务中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工作,不得做出有损采购单位形象的行为。
3.成交供应商保****公司合法经营的产品,产品均为对应厂家的原装正品,成交供应商愿意承担供货过程中所****公司/渠道及生产厂家承担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如果存在需由渠道及生产厂家承担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由本公司先承担责任后,****公司向第三方追溯)。
4.成交供应商应按其响应文件中的承诺,进行其他售后服务工作。 标书代写
(六)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注:带“▲”号标记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则不予通过符合性检查。

项目名称:

计划编号:

计划名称:

服务周期: 15天 天

报价方式: 价格

评选方式: 综合评分

最低价相同评审办法:

采购成本价: ¥0

服务地址:

询价通知书: 询价通知书

联系人: 丁老师

座机电话: 0877-****606

报名开始时间: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29 10:00:00

发布时间: 2025-12-23 11:27:48

采购编号: ****

采购单位: ****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二家流标。

允许1家中选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供应商资格: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 739 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2.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

异议处理项: 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2-23
重新招标
元江县紧密型医共体3家成员单位手术器械采购项目(二次)(第2次)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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