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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保部2017年11月20日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因此,我公司按照该要求对“洪****处理厂及主管网建设工程(二期工程)”作出如下公示。
(1)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时间
环保设施竣工时间:2024年12月。
(2)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3)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辛村乡白石村东南1.3km处
联系人:王剑
电话:184****8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