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五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
中标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
2024年**第五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编号:****)于2025年12月17****交易中心依法进行开标、评标,2025年12月18日发布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果公示已结束,在公示期内未收到质疑。2025年12月22日召开定标会议,现将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评审信息
1.1评审时间:2025年12月17日
1.2评审地点:****中心
1.3评标专家名单:陶其彬、杨修义、张莉芳、张树锋、齐永贤(招标人代表)
二、中标候选人的核查情况
中标候选人均通过核查。
三、定标信息
3.1定标时间:2025年12月22日
3.2定标地点:****中心
3.3定标方法:票决法
四、中标结果信息
中标人:****
投标报价:****989.34元
投标工期:60日历天
投标质量: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项目经理:申百峰
项目经理证书名称和编号:二级注册建造师 豫241****99535
企业资质:公路路基路面养护乙级资质
地址:******镇**村
五、公示媒体及时间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 |
| 公示时间 | 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26日 |
六、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示期间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七、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八、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渠道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异议受理):
招标人:****、****公司
地址:**中州大道中段、**黄河路与人民路交叉口
联系人:李先生、陈先生
电话:137****0518、0372-****868
邮箱:****@163.com、****@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
地址:******广场9号楼803室
联系人:蒲宝苹
电话:0371-****6668
邮箱:****@163.com
(二)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投诉受理):
监督部门:****运输局
地址:**文明**段
联系人:王小尔
电话:0372-****665
邮箱:****@126.com
备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