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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公示:
1、场地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地块位于**回族自治区**市**县香水镇车村,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6°22′27.482″,北纬38°28′28.567″。占地面积6718平方米(约合10.08亩),建筑密度为24.21%,绿地率为35%。
2、调查结论
经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项目地块原属集体林地,项目地块和相邻地块历****工厂、未涉及工矿用途、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等,未涉及工业废水污染,未用作工业用途,不存在相关的污染事件及污染记录,未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周边无潜在污染源,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 25.1-2019),“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分阶段开展。其中,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原则上可不进行现场采样分析。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本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报告认为项目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