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2月23日我局拟对千吨级费托合成能源化学品中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3日-2025年12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0-****062
通讯地址:**市**区春华路二段66****管委会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1 | 千吨级费托合成能源化学品中试项目 | **市合****工业园****集团厂区内 | ****集团****公司 | ****公司 | 拟建一套年产1000吨费托合成制能源化学品中试装置 | 1.项目工艺废水经单独设置的气浮装置处理后与场地清洁废水、装置产汽系统直排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的办公区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处理站处理,中水回用系统建成前,前述废水与循环水系统直排水、经中和后的脱盐水****园区污水管网;中水回用系统建成后,前述废水与循环水系统直排水、经中和后的脱盐水站直排水一起经中水系统深度处理后,部分回用于厂区生产,****园区污水管网。外排园区污水管网的废水****工业园****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桐子溪。 2.工艺废气、储罐废气经天华富邦现有乙炔焚烧炉处理后经现有排气筒排放;气浮装置有机废气设置集气罩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分析化验、危废暂存产生的有机废气依托现有处理设施处理。 3.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合理布置,减振、消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废催化剂、隔油池浮油、气浮浮渣、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按照相关规定送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集中处置。 | ****集团****公司于2025年10月17****集团网站公开相关信息,于2025年11月3日至11月17日期间,****集团网站公示、在《川**市报》和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进行张贴公告这三种方式同步公开。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2025年11月19日建设单位在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通过网络平台公开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