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四排镇水头村那么屯生态农业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48号)的有关规定,现对《**县四排镇水头村那么屯生态农业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县四排镇水头村那么屯生态农业
2、建设单位:****
3、建设性质:扩建
4、建设地址:**壮族自治区**市**县四排镇水头村那么屯六背岭
5、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51亩,依托现有5栋育肥猪舍,每栋1440平方米,共建设7200平方米猪舍;依托现有3栋生活区,每栋100平方米;依托现有1栋办公室,每栋120平方米。扩建内容主要是增加存栏量和增加酵解风屏系统微生物废水处理设施,新增存栏量3505头生猪,扩建完成后全厂存栏量6000头生猪,年出栏2批,年出栏育肥猪12000头,项目内不进行种猪养殖及生猪屠宰。
二、公众查阅相关资料的方式及期限
公众如果需要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咨询项目有关信息,可向建设单位来电、来信咨询,或者进入本公示网站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见附件1)。公众查阅相关资料的期限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主要针对项目所在地附近的公众。主要事项如下:
1、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
2、公众就该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4、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如果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有意见和建议,可在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下载公众意见表。公众填写意见的期限为本公告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者承担评价工作单位反映意见和建议,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壮族自治区**市**县四排镇水头村那么屯六背岭
联 系 人:谢家春
联系电话:181****3379
邮箱:****@qq.com
2、环评单位:
评价机构:**旭****公司
通讯地址:**市**区东葛路118****广场东3栋一层105号商铺
联 系 人:邓工
联系电话:188****3630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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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2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