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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5〕30号)、《****办公厅等关于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5〕436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局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予以公示。
****民政局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 部门 名称 |
收费单位 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注 |
| ****民政局 |
本级 |
政府部门 |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政府采购货物及服务项目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项目 |
****政府采购网公布的供应商履约评价为满分的供应商,采购单位应当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缴纳最高比例由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5%调整为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采购单位鼓励供应商采取履约保函形式提供信用保证;供应商提供保函的,采购单位不得拒收。 |
****财政局 |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政府采购活动的通知》(杭财采监〔2022〕7号) |
****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