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县南山公益事业有限公司关于员工 食堂主副食品食材采购招标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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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员工

食堂主副食品食材采购招标的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我公司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开展“员工食堂主副食品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所需的下述货物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征集单位

****

二、项目名称

员工食堂主副食品食材采购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1****服务所在地:****殡仪馆。

(2)项目服务期:1年。

(3)项目预算:27万元/年。

2、项目主要内容:

(1)所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必须保证主副食品新鲜,不过期、不变质。

(2)类别:大米类、食用油类、水果类、水产品类、畜肉类、禽肉类、副食品类(含糖、味精、鸡精、盐、酱油、醋、老酒、生粉等调味品)、冻品水产类、冻品畜禽肉类、面粉类等。

(3)项目服务范围:满足我司食堂主副食品食材日常供应。

四、采购方案递交要求

请有意愿提供项目采购需求方案的单位(个人)将相关材料于2025年12月26日16:00前提****殡仪馆)或发送至邮箱(****@qq.com)。

1、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授权代理人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项);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5.报价要求:产品报价包括含运输、配送、税费等所有费用;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另有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附食品清单:

序号

品名

规格

价格

备注

1

金龙鱼玉米胚芽油(非转基因 压榨)

4L

2

遼帅**秋田蟹(大米)

25kg

3

玉皇精酿陈醋(**特产)

420ml

4

海天酱油生抽豉油

1.9L

5

海天上等蚝油

700g

6

李锦记醇香芝麻油

410ml

7

海天酱油老抽豉油

1.9L

8

王守义十三香

45g

9

**海坛老酒

485ml

10

乌江榨菜

70g

11

味精(太太乐)

1kg

12

**原盐(无碘)

250g

13

唐三记 番茄沙司

660g

五、投标单位需具备资质条件

(一)企业资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无不良信用记录。

3.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在本项目发出邀请之日起至截止时间内,企业存在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的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不得参与招商活动。标书代写

(二)供货能力

1.具备完善的供应链体系,确保产品稳定供应,能够满足大批量采购需求,能够保障按时供货并具备应急补货的能力,能够保障货物安全、高效配送至指定地点。

2.供货时间:全年无休。(其中清明节期间最迟食材送达时间为4点前,其他时间最迟食材送达时间为7点前)

(三)投标单位须接受的条件

1.产品质量:投标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招标方的要求,产品应为新鲜、未临期、未过期,且交付时剩余保质期≥总保质期的2/3。

2.交货时间:招标方发出供货通知后,投标方须在规定时间内交货(具体交货时间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3.结算与付款:双方约定按月结算,投标方应在每月10日前向招标方提供结算账单,双方根据上月全部的送货单核对上月货款,招标方应在双方核对完毕后且收到投标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45天内,向投标方指定账户支付上月全额货款。

4.质量问题:货物不符合招标方要求的,投标方应按招标方要求进行退货、更换,如后期再发生同样质量问题招标方有权拒付货款,并处罚货款总额的三倍处罚金。

5.除非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如投标方不能如期交货,导致招标方食堂受到影响的,投标方应按该批延期货物货款的三倍向招标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10日及以上的,招标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投标方除应返还已收取的款项外,还应按该批延期货物货款的1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招标方损失的,投标方还应赔偿招标方损失。

6.投标方保证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及投标时的所有承诺,若未能履约,每出现一次,招标方有权要求投标方整改,并根据投标方违约程度要求投标方支付1000元-10000元的违约金;招标方亦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投标方按照全部货款总额的10%支付招标方违约金(违约金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7.在**期间,若招标方有物资采购询价需求,投标方须配合提供相应物资的盖章版报价单。

8.投标方考核:投标方须接受招标方的投标方考核工作。招标方每季度对投标方进行考评,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承诺内容、交货期、售后服务等方面。若一年内出现1次考核不合格的,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

9.知识产权:投标方保证所供产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因此产生纠纷,由投标方承担全部责任。

10.反商业贿赂:双方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经办人、工作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否则构成重大违约。

六、公告期限

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29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

所有参加单位提交的文件在评审后不退回。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县流水镇南松村乌石122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159****0567

公告附件: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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