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站**场门吊维保(第2次采购)询比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采购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12月24日
一、评审情况
1、成交候选人基本情况
| 包件名称、编号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响应报价 | 服务期 | 综合得分 | 备注 |
| ******南站**场门吊维保(第2次采购)询比项目(编号:****/01) | / | / | / | / | / |
2、成交候选人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3、否决响应原因及依据
| 包件名称、编号 | 被否决响应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备注 |
| ******南站**场门吊维保(第2次采购)询比项目(编号:****/01) | ******公司 | 符合初步评审否决条款 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符合供应商须知第8条、第9条、第10条、第18条的要求(须提供的证明文件以供应商须知“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资料”要求的内容为准)。 | / |
4、流标情况
| 包件名称、编号 | 流标原因 | 备注 |
| ******南站**场门吊维保(第2次采购)询比项目(编号:****/01 | ****小组投票,剩余两家单位不具备竞争性,不继续评审,该项目作流标处理。 | / |
二、异议渠道和联系方式
1.异议渠道
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评审结果公示期内通过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向采购人提出。具体操作步骤如下:点击“投标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按钮, 选择需要提异议的项目,输入异议的内容,选择“问题类型”为异议,上传相关附件(如有),提交异议。上传的异议材料应加盖响应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由被授权委托人签署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2.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省**市**区娄东大街388****公司工电部
联系人:钱先生
电 话:0577-****8389
三、其它内容
评审结果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24日。公示期间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对该项目实施第3次采购。
若响应人对采购人异议回复不满意,可按照采购文件在规定时限内在线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采购人:****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