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集团****公司2026****运输部分业务由****(以下简称“****公司”)承接,现对KM型煤炭漏斗车车型铁路运输承运商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二、项目采购范围
1.项目线路
国铁**局将军庙****车站)—国铁**局大坝/梅花井(国地铁交接站)—宁东铁路宁东北站(目的地)
2.计划业务量
计划发运量≥50万吨/年,按照每月计划均衡发运
3.服务内容
(1)确保提供充足且符合国铁煤炭装载标准的KM型煤炭漏斗车车体,保障运输安全可靠;
(2)主要负责干线运输,自备底开门过轨及返空自理;
(3)服从跨局协同调度,配合解决线路占用、车体调配等问题。
4.控制价:27.5元/吨(含税),按国铁货物运单计费重量计费,不含国铁运杂费(国铁货车占用费详见下方4.1条)、运输区间内途经各地方铁路或专用线的运杂费、场站、专用线煤炭装卸车配合、国铁返空等费用,并不承担相关安全责任。
4.1业务开展期间,若因国铁未批复返空计划,致使车辆在宁东铁路管内滞留、无法向国铁正常交付的,自该批次车辆卸空具备向国铁交车条件之时起算,超过48小时的超时部分,甲方有权依据国铁现行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相关费用,货车占用费按5.7元/车●小时计收。
5.服务期
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三、供应商资格
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大陆地区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供应商企业工商注册资本金须在1000万元及以上。
2.业绩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公司实际发生的疆煤出区运输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双方、标的物、运输量、合同期限、对应发票及签章页)复印件以及对应的结算单或用户证明复印件作为证据,证明业务发生年度发运量不少于50万吨;
(2)供应商须具备不少于260辆KM型煤炭漏斗车车型【提供自有不少于260辆KM型煤炭漏斗车车型的购买协议和购买发票,或不少于260辆KM底开门车型的租赁协议(购买合同扫描件及国家铁路系统的车体编号文件)】。
3.运营经验要求
(1)熟悉“疆煤进宁”核心运输区间的线路情况、铁路调度规则及中转节点运营流程;
(2)在核心运****公司或办事处,****公司****集团相关单位直接沟通协调的能力,能保障车体快速周转及应急事项处理。
4.信用要求
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5.法人要求
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6.财务要求
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亏损记录。
7.投标保证金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按照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20万元,直****公司指定账户汇入足额保证金,****公司出具银行汇****公司汇款信息见附件);
(2)投标保证金的处理。本次采购活动结束后,投标保证金按照如下方式处理:
A.中标供应商在后续签订合同前,****公司与供应商协商后可将投标保证金转为相应履约保证金(KM型煤炭漏斗车车型铁路运输服务履约保证金50万元),不足部分由中标供应商按照要求进行补缴;
B.未中标供应商可选择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后****公司其他运力服务采购事项。如需退还投标保证金,则由****公司递交保证金退款申请,****公司将在收到保证金退款申请的次月退还其保证金。
(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A.提交报价文件时间截止后,已提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恶意撤销报价文件的;
B.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恶意提供虚假材料的;
C.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D.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公告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恶意不配合签订合同的。
8.其他要求
(1)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供应商必须提供企业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凭证;
(3)供应商须提供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及社保账号等相关资料,证****公司员工,投标人需对投标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四、报价条件
1.项目控制价:27.5元/吨(含税),报价超过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2.本次报价采用一轮最低评审价格法。采购小组对供应商报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进行价格对比,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如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评审小组将组织最低报价相同的供应商进行第二轮报价,直至选出最低报价。标书代写
3.投标文件需以独立加密的PDF格式发送,否则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五、报价资料递交方式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价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2月27日00时00分,请供应商于截止时间前将报价响应文件加密发送至****@163.com,本项目采用网上会议方式组织采购活动,会议当场开启报价文件。标书代写
2.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文件名称:单位全称+联系人+电话+2026年疆煤铁路运输KM型煤炭漏斗车车型承运商采购项目报价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六、其他要求
1.报价文件(注:含税、格式自拟,报价含本项目规定的工作所需全部费用)。
2.报价方要充分研判以下因素(包含但不限于),合理慎重报价:法定节假日和税率、当地政府政策、季节及天气等变化。
3.采购人不向未成交方解释落选原因,所有报价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标书代写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 鑫 0951-****685
马 谦 185****7111
联系地址:****市**区**中路168号C座办公楼
附件:
1.****开票信息
2.2026年KM型煤炭漏斗车车型物流辅助服务主要条款
****
2025年12月23日
附件1
附件2
2026年度KM型煤炭漏斗车车型综合运力服务合同主要条款
一、运输品类、数量、范围
1.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品名:煤炭(KM型煤炭漏斗车)。
2.2026年度甲方计划运量 50 万吨,具体以实际发生运量为准。
3.甲方委托乙方运输服务范围:
3.1乙方负责提供自**红沙泉环线装运乙方特定车型(KM型煤炭漏斗车),经国铁将军庙站、红**站至国铁大坝站、梅花井站后接入宁东铁路各卸车点间的煤炭综合运力服务。
3.2上述3.1均不含国铁运杂费(国铁货车占用费详见下方3.2.1条)、运输区间内途经各地方铁路或专用线的运杂费、场站、专用线煤炭装卸车配合、国铁返空等费用,并不承担相关安全责任。
3.2.1业务开展期间,若因国铁未批复返空计划,致使车辆在宁东铁路管内滞留、无法向国铁正常交付的,自该批次车辆卸空具备向国铁交车条件之时起算,超过48小时的超时部分,甲方有权依据国铁现行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相关费用,货车占用费按5.7元/车●小时计收。
3.3为甲方提供货物在铁路运输途中的信息追踪服务。
3.4协助甲方办理铁路运输发到站等相关手续。
3.5协助甲方协调发到站运输组织,提高运输效率。
乙方愿意根据甲方的业务变化相应扩展服务内容和范围,并保证其服务质量,所有与扩展内容相关的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具体协商,并另作补充合同。
二、费用标准(税率为9%)
1.KM型敞车综合运力服务费标准:
自**红沙泉环线装运乙方特定车型(KM型煤炭漏斗车),经国铁将军庙站、红**站至国铁大坝站、梅花井站后接入宁东铁路各卸车点间的煤炭综合运力服务费(不含国铁运杂费、运输区间内途经各地方铁路或专用线的运杂费、场站、专用线煤炭装卸车配合服务费),按以下标准执行:
2.计费重量:KM型煤炭漏斗车按国铁货物运单计费重量计费。
3.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按照价税合计金额向乙方支付,税率按国家税务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执行。
4.季度兑现率要求及考核:
季度兑现率=(季度国铁实际计费重量÷季度计划运输量)×100%。当季度兑现率≥90%时,不予考核;当季度兑现率<90%时,以季度兑现率90%为基准值,每较基准值降低1%,考核¥3000元;降低幅度不足1%的,按实际降低比例(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乘以 3000 元计算考核金额。因甲方单方面调整季度运输计划,导致兑现率未达标的,不纳入本条款考核范围。
5.季度考核款项于考核周期次月完成核算,由甲方在当期应付乙方的运输结算款中直接抵扣。考核结果及扣款明细需随结算单据同步书面告知乙方。
6.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时,影响本合同履行时,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重新签订合同。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结算并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向乙方下达次月需求计划,均衡组织始发站装车。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若增加煤炭运力量,应提前与乙方沟通相关信息,以便乙方安排车辆等事宜。
3.甲方准确向货物始发站正确提报到站及收货人相关信息,确保乙方提供的综合运力得到充分利用。
4.合同履约保证金按总运量每吨壹元计算,共计伍拾万元整元。合同履行完毕且双方清算后,双方无争议,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按其财务管理制度将剩余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无息返还乙方。
5.甲方有权依据乙方违约行为收取违约金或解除合同。
(二)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需提供KM型煤炭漏斗车,满足国铁和地铁间运输编组的要求,避免欠轴、零散编组的发生,影响整列周转。
2.乙方应提供状态良好的铁路货车车辆等运载工具,做好物流运力组织协调工作。在运营过程中,提供的货车过期、临修等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及时进行置换或补充,确保完成甲方委托的综合运力服务业务。
3.乙方应保证提供的综合运力服务能支撑甲方月度计划要求。合同签订后,乙方的投标保证金,共计贰拾万元整自动转换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乙方按照要求进行补缴。在合同期满后,乙方无违约责任甲方予以无息退还。
4.乙方负责统筹协调返空车辆及在途重车的国铁运输组织工作,通过提升车体周转效率,保障甲方煤炭需求的稳定供应及月度运输计划的足额完成。业务开展期间,若因国铁未批复返空计划,致使车辆在宁东铁路管内滞留、无法向国铁正常交付的,自该批次车辆卸空具备向国铁交车条件之时起算,超过48小时的超时部分,甲方有权依据国铁现行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相关费用,货车占用费按5.7元/车●小时计收。
四、结算方式
1.本合同按周期结算,结算数据周期按照自然月为准。甲乙双方于次月10日前(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不可抗力因素等可顺延)核对确认上月的甲方运量情况,甲方出具结算单,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2.每月10日前(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不可抗力因素等可顺延),乙方根据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结算单,按合同约定价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银行及账号信息: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4.付款方式:全额银行电汇。
5.甲方当月产生的上述费用,应在次月15日前向乙方全额付款。在2026年12月31日18:00前经甲乙双方确定已产生的费用,在甲、乙双方完成结算单的签认和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2026年剩余已产生的费用全部向乙方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