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农商银行律师事务所入库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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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入库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23

****事务所入库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招标人为****。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R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潜在投****银行采购管理系统(https://purchase-mgmt.****.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月13日10时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

2.项目名称:****事务所入库采购项目(第二次)

3.预算金额:/。

4.最高限价:

本次招标不涉及具体费用支付,但律所入围需要对费用管理进行响应,本次根据《****银行外聘律师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版)第六章及《****外聘律师管理实施细则》(2025年版)第五章的规定采取最高限价。具体如下:

(1)非诉讼法律事务服务费用。原则上非诉讼法律事务费用总额不超过10万元/件,重大复杂疑难事务不超过20万元/件。按照委托事项工作进度分期支付或在全部工作完成后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的,首期付款不得超过费用总额的30%,尾款原则上应于委托事项完成后支付,并与服务质量、服务成果等因素挂钩。

(2)诉讼法律事务服务费用。应综合考量服务性质、服务难度、市场行情、执行收回的类别、收回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付费方式与费用标准。对风险代理方式和一般代理方式设定费用上限。

①采取风险代理方式计付的,具体费用标准如下:

1)主诉类纠纷,通过抵质押物执行收回的,计付比例不超过3%。以资抵债收回的,计付比例不超过1.5%。通过抵质押物之外执行收回,标的金额1000万元以下(含)的,现金收回部分在收回金额的5%以内计付,以资抵债收回部分在收回金额的2.5%以内计付;标的金额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含)的,现金收回部分在收回金额的4%以内计付,以资抵债收回部分在收回金额的2%以内计付;标的金额5000万元以上的,现金收回部分在收回金额的3%以内计付,以资抵债收回部分在收回金额的1.5%以内计付。通过重组、减免息等方式收回,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应降低计付代理费用的比例。

2)被诉类纠纷,标的金额500万元以下(含)的,服务费不得超过减免损失金额的8%以内;标的金额500万元以上的,服务费不得超过减免损失金额的6%以内。减免损失金额为对方当事人诉求金额和生效法律文书裁判金额之间的差额。

3)侵权责任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等其他纠纷,涉及赔偿或争议金额的,参照上述标准计费。不涉及赔偿或争议金额的,每件不超过2 万元。在诉讼过程中,对方当事人撤诉的,可以根据律师工作情况,支付一定金额的合理费用,但计付费用的标准不应超过原定标准的 20%。

4)采取部分风险代理方式的,前期支付的一定金额的服务费,不得超过代理费用总额的30%,且金额不得超过25万元。

5)通过债务人主动履行、破产分配、债权转让、从本行账户直接扣收、与对方当事****法院强制措施收回资金的,视代理律师所做的工作,计付比例不超过0.5%,且总额不超过10万元。

②采取一般代理方式的,每件不超过2万元。

(3)特殊情况处理。确需突破以上规定费用标准的,应当事前报省行备案同意后方可实施。

5.采购需求(项目简介):本项目为****律师事务所入库项目,通过公开****事务所入库,有效期3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采购有效期3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其他:

若本项目有效投标人数量(N)≥3家,则选择N/2****事务所入库(若N/2不为整数时,则直接舍去小数部分取整,如N/2=3.5,则直接按3取整,选择3****事务所入库),本项目最多选择10****事务所入库;若有效投标人数量(N)<3,本项目废标。

9.(□是/R否)划分标段

标段划分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7.****银行采购“黑名单”的企业、自然人及该自然人实际控制的企业不能参与本项目;

8.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9.本项目(R不接受/□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10.本项目不得转包,(□允许/R不允许)分包。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投标人为依法设立,****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1.时间: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30日 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代理机构将本项目招标文****银行采购管理系统(https://purchase-mgmt.****.com/)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可申请获取(下载)招标文件,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可审核发出招标文件,因供应商临近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提交招标文件获取申请而导致代理机构无法审核发出招标文件,以及报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未在招标文件提供时间下载招标文件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参与多个包件投标的供应商需按包件逐包下载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提供时间下载对应包件招标文件导致无相应包件投标资格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3.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有澄清或者修改且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代理机****银行采购管理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未重新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进行投标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方式:网上报名。

5.获取的招标文件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

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标书代写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月13日10:30(**时间)。标书代写

2.开标时间:2026年1月13日10:30(**时间)。标书代写

3.开标地点: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1栋17楼。标书代写

4.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地点:现场提交,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1栋17楼)。标书代写

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函;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采购信息发布媒介:****银行官网-招标采购栏目(https://purchase-mgmt.****.com/)、金采网(http://www.****.com/)、(www.)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大道113号附3号

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方式:0826-****577

2.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

地 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广场2栋22层1号

联系人:马先生(开评标咨询)、陈先生(开评标咨询)、杨先生(招标文件咨询)

联系方式:177****7817、132****1080、155****5735

3.采购监督部门

名 称:****纪检工作部

地 址:**市**区**大道113号附3号

联系方式:0826-****927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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