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工业互联网技术实训室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10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采购结果 | 中标供应商:******公司 | 中标供应商:**** |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取消原中标人******公司的中标资格,由下一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
一、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南路与东****广场5栋1507室
中标(成交)金额:994500元
二、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工业 4.0 技术应用系统
品牌(如有):中德栋梁
规格型号:DLIM-4212
数量:1
单价:469750.00
三、评审专家:胡育红,陈大勤,**,谢国华,刘金玉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的60%收取,8950.50元。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质疑),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新桥国际产业园寿州大道16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省**市高新区红枫路7****广场A座15楼
联系方式:0551-****5715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话:152****1880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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