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县乡村**万亩科技产业示范园配套消防基础设施项目-安装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
| 建设单位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县乡村**万亩科技产业示范园配套消防基础设施项目-安装工程,包含一号业务楼、二号住宅楼、三号楼食堂、门卫室升旗台、门卫室装修工程等。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2月22日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工程开标室(一)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12月23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26日 | ||
| 预中标人 | ****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资质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328.00元 | ||||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毛泽强(注册编号:桂245****00121;身份证号:****2719********14)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立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C3(2021)****538,身份证号:****0219********41);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一、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市**区信都镇马塘村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二、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本项目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桂建发〔2024〕5号)的规定:招标人可按自愿原则,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的,评标时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满分分值计。本项目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满分分值计。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429.19元 | ||||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李妹(注册编号:桂245****00819;身份证号:****0219********21)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董杰英(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C3 (2014)****391,身份证号:****2719********48);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一、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连旺石材生产加工项目。 二、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本项目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桂建发〔2024〕5号)的规定:招标人可按自愿原则,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的,评标时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满分分值计。本项目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满分分值计。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073.93元 | ||||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邱绍山(注册编号:桂245****68143;身份证号:****2419********37)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陆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 C3 (2017)****439,身份证号:****2419********45);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一、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富川新伟城6栋。 二、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本项目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桂建发〔2024〕5号)的规定:招标人可按自愿原则,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的,评标时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满分分值计。本项目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满分分值计。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hzggzy/)。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县****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4-****97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