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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188813H | 建设单位法人:吴荣彬 |
| 赵晓曼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门市**区 |
| **市**工业集中区同辉路666号 |
| 年产1.5万t紧固件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18版本:069-通用设备制造及维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41-C41-其他制造业 |
| 建设地点: | ****门市**区 **工业集中区同辉路666号 |
| 经度:118.11669 纬度: 24.69766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8-24 |
| 厦同环审〔2020〕23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19-05-3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700 |
| 48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188813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913********188813H |
| **** | 验收监测单位:**省鑫****公司 |
| 913********911325L | 竣工时间:2025-09-02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1-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1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org/yanshou/43145.html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新增生产紧固件(即螺丝螺帽)1.5万t/a,其中新增配套热处理量(中间产品)4400t/a,电镀产品11630t/a,新增电镀面积155万m2,其中新增镀锌件1600t/a,新增电镀面积37万m2,新增镀锌镍合金件9800t/a,新增电镀面积116万m2,新增镀锡锌合金件230t/a,新增电镀面积2.0万m2。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验收属阶段性验收,验收内容为新增镀锌镍合金件3900t/a,新增电镀面积65.5万m2。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产工艺包括螺丝、螺帽的成型、攻牙、搓牙、热处理及表面处理(电镀、涂装)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工艺包括螺丝、螺帽的成型、攻牙、搓牙、热处理及表面处理(电镀、涂装)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水:公司设有3套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分别为含镍废水处理设施、含铬废水处理设施及综合废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规模分别为:220t/d、100t/d、700t/d;生活污水由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化粪池总容积为120m3。扩建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主要依托现有工程。 2.废气:扩建项目运营期工艺废气主要为电镀车间镀锌镍合金自动滚动线(D)产生的酸雾废气。酸雾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喷淋塔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3)排放。 3.噪声:主要通过如下措施降低厂界噪声:对产噪大设备加装避震基础;对主要产噪设备应定期检查、维修,防止机械噪声升高;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 4.固体废物:扩建项目不新增员工,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危险废物。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主要依托现有项目,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公司设有3套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分别为含镍废水处理设施、含铬废水处理设施及综合废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规模分别为:220t/d、100t/d、700t/d;生活污水由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化粪池总容积为120m3。扩建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主要依托现有工程。 2.废气:扩建项目运营期工艺废气主要为电镀车间镀锌镍合金自动滚动线(D)产生的酸雾废气。酸雾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喷淋塔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3)排放。 3.噪声:主要通过如下措施降低厂界噪声:对产噪大设备加装避震基础;对主要产噪设备应定期检查、维修,防止机械噪声升高;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 4.固体废物:扩建项目不新增员工,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危险废物。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主要依托现有项目,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6.6918 | 0 | 0 | 0 | 6.692 | 6.692 | |
| 0 | 2.008 | 33.603 | 0 | 0 | 2.008 | 2.008 | |
| 0 | 0.1004 | 3.0243 | 0 | 0 | 0.1 | 0.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4.7044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2299 | 0 | 0 | 0 | 0 | / |
| 0 | 0 | 4.6967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含镍废水处理设施、含铬废水处理设施及综合废水处理设施 | 项目排放的生产废水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规定的排放限值,总镍、总锌执行表2排放限值标准,总铬执行表3排放限值标准;电镀废水中的总锡排放参照执行《**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1中“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标准;生产废水其他污染物和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执行《**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8)标准。建设单位为了减少重金属的排放量,根据历年的监测数据及自行可控的排放浓度范围内,自行降低重金属的排放浓度限值。外排废水排放限值取《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表1“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控制项目限值”的 B级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从严) | 公司设有3套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分别为含镍废水处理设施、含铬废水处理设施及综合废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规模分别为:220t/d、100t/d、700t/d;生活污水由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化粪池总容积为120m3。 |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正常运行情况下,镍系废水处理设施出口镍排放浓度为0.0347~0.0704mg/L,铬系废水处理设施出口铬排放浓度为0.0293~0.0312mg/L,****公司自行降低重金属的排放浓度限值(镍0.2mg/L、铬0.2mg/L),综合废水处理设施出口(即生产废水总排放口)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分别为:pH7.3~7.7、SS28~34mg/L、COD56~62mg/L、BOD516.3~18.5mg/L、NH3-N18.1~45mg/L、总磷0.08~0.15mg/L、总锌0.234~0.284mg/L、总锡0.00149~0.00380mg/L、石油类0.31~0.37mg/L、总铁0.0914~0.178mg/L、总镍0.0362~0.0515mg/L、总铬0.00345~0.00367mg/L,各排放浓度能满足《**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中标准限值要求及自行降低重金属的排放浓度限值。 |
| 1 | 喷淋塔 | 电镀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污染物硫酸雾、氯化氢、硝酸雾(以氮氧化物计)、铬酸雾的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中硫酸雾、氯化氢、硝酸雾(氮氧化物)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参照执行《**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中表1标准,铬酸雾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标准 | 扩建项目产生的酸雾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喷淋塔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3)排放。 |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镀锌镍D线酸雾喷淋塔排气筒中氯化氢、硫酸雾及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2mg/m3、0.38mg/m3、8.1mg/m3,铬酸雾排放浓度为未检出,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排放限值(30mg/m3、30mg/m3、200mg/m3、0.05mg/m3)要求。 |
| 1 | 厂房隔声、基础减震 | 西侧、北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东侧及南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主要通过如下措施降低厂界噪声: ①对产噪大设备加装避震基础; ②对主要产噪设备应定期检查、维修,防止机械噪声升高; ③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 | 根据监测数据,项目验收监测期间东侧、南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北侧、西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
| 1 | 根据**省****公司编制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 | 扩建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县鑫辉润****公司、******公司、****公司、**省****公司、**晖鸿****公司等危废单位进行运输、处置。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全部可以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不排入外环境。 |
| 废气、废水设施依托现有工程;一般固废、危险废物贮存间依托现有工程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废气、废水设施依托现有工程;一般固废、危险废物贮存间依托现有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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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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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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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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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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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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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